办公楼建设工程垃圾清理方案

办公楼建设工程垃圾清理方案
1.1建筑垃圾清运原则及方法
1.1.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拆除垃圾:
分为建筑碎料(凿除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业清运工人进行清运处理。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至少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如无专用提升设施,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 m。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15 cm,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1.2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必须经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1)运输车辆、船舶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
(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
(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1.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1.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型式和载重量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1)工程渣土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
(2)装修及拆迁垃圾运输宜采用载重量5~15 t的密封式货车;
(3)工程泥浆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 t的密封罐车。
1.5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应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无卡滞、冲击现象。 
(1)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30 mm;
(2)厢盖与车厢前、后拦板缝隙不应大于50 mm; 
(3)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结合处缝隙不应大于10 mm。
1.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 
(1)车辆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应明亮,无浮尘、无污迹; 
(2)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明显污渍,距车牌15 m处应能清晰分辨车牌上的字迹;
贴片式称重料位计
(3)车厢厢体、厢盖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陷和变形。车厢外部锈蚀或油漆剥落单块面积不得超过0.01 m2,总面积不得超过0.05 m2; 
(4)车辆底盘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轻轻敲打时,应无块状泥沙等污渍脱落。
(5)建筑垃圾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
(6)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并检查车厢卸料门锁紧装置,保证锁紧有效、可靠。 
(7)车厢液压举升机构及厢盖液压、启闭机构的液压部件各结合面无明显渗漏.
(8)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车况完好。
1.7建筑垃圾装运 
1、按照政府公布的有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办理《处臵证》装运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办理《单车运输卡》。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做到车容车貌整洁良好,驾驶人员自觉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做到车辆不超载,装运渣土后及时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车容不整洁、车厢不密闭不出工地。做好建筑垃圾处臵管理工作:
(1)制定书面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处臵方案(包括本工程施工节点、建筑垃圾装运计划及具体实施时间和措施等),控制建筑垃圾装运处臵的不规范行为。
(2)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中,制定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场作业的管理要求,落实建筑垃圾专管措施和人员职责,明确一名建筑垃圾运输责任人,负责督促做好车辆进场后的作业管理。
(3)建筑垃圾装运做到文明作业,不违反操作规程。
(4)工地大门内设立车辆冲洗设备,运输车辆保持车容车况整洁完好,严禁“滴漏跑冒”的车辆驶出工地。
(5)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严禁进场装运建筑垃圾。
(6)对照有关规定要求,定期组织对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作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7)重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工地作业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接受舆论、社区及市民的监督,及时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并回复投诉人。接受监理单位对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工作的监理,及时改正建筑垃圾装运管理的不规范行为。 
清运中注意的问题: 
制作衣架(1)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易飞扬的废料尽量保持湿润,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3)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
1.8、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 
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1)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 
(2)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3)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
(4)施工现场清理完成后,应有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
1.9清运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磁带备份
为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在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地方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基础上,组织成立文明施工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从现场施工、垃圾运输到日常生活文明均设专人管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并制作文明施工标志牌,放在醒目的地方提醒工人注意,共同维护一个文明的施工条件。 文明施工注意事项: 
1.9.1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在在施工封闭范围内停放;
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采用苫布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有关规定,做到夜间不施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音影响。
1.9.2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前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志,并标明管线用途,行进方向。对检查井、污水井也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9.3拆除工程施工时,为降低粉尘对人员及环境影响,我方将设专人向被拆除的部位洒水降尘。 
1.9.4拆除工程完工后,我方将及时将施工渣土清运出场,做到不积压。 
1.9.5 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在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的基础上,在施工临设工人宿舍、现场办公室均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做到办公生活区每幢工棚挂设4kg干粉灭火器2—6只,在每幢办公或生活工棚外各设置2~3个消防沙箱;并对工人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学习正确使用安全器材的方法,加强安全防火意识。
1.9.6施工现场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对工人进行用火安全施工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用火
安全意识。施工作业用火时,须履行用火审批手续,经施工安全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作业时应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1.9.7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 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车道,并应保持畅通。施工现场道路保持两方向畅通,保证消防车辆能够及时进入事发现场进行救援工作。
1.9.8对工人进行岗前教育,施工作业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进行,不得在施工场地范围外堆放物料、机具等。 
1.9.9施工现场的工棚和临时厕所等临时设施远离临街一侧,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环卫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洁和管理,做到场区内无暴露性生活垃圾;临时厕所有专人洗涮保洁,做好清掏、消杀工作,做到无蝇蛆孳生。 
1.9.10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油漆、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10建筑垃圾清运相关制度
1.10.1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制度 
一、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为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清理工作,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
二、 实行准运证制度。即:凡是从事垃圾、砂石、渣土运输的车辆 安装使用全封闭运输装置,按照市政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办理准运证。垃圾、砂石、渣土消纳办理消纳证。
三、 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站,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分开存放, 不得混放。 
四、 建筑物内的垃圾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在各楼层或区域 设立足够尺寸的封闭式垃圾箱,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
自动面膜机五、 所有垃圾在当天清除出现场,运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消纳场。 六、 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按照政府部署的有关规定,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1.10.2施工工地出入车辆冲洗制度
一、 车辆冲洗工作由值班门卫人员或指定的专人进行车辆冲洗工作,所有车 辆均需到统一洗车点洗车,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水洗车。 
二、 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所有运输车辆每次进出建 筑工地,必须由冲洗人员做台帐,台帐下班后交由项目部保留。台帐内容包括进出建筑工地时间、车辆牌号、运输货物以及是否符合文明运输的要求等。
抛物面雷达物位计
三、 冲洗人员车辆表面进行冲洗,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位置必须冲 洗干净。 
木纹扣板四、 冲洗台沟必须排水通畅,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沉淀池要定期清 理,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五、 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配合车辆冲洗工作,严禁未经冲洗干净车辆 强行驶出工地,严禁带泥土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建筑工地,违者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的。 
六、 值班门卫或专职冲洗人员因冲洗工作不到位或工作不尽职,使带泥车辆 外出造成城市
道路污染,必须立即冲洗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 对屡禁不止或整改行动缓慢的冲洗人员,责令调换工作岗位,并加重处 罚,或给予退场处理。 
八、 工地大门口的文明卫生和外出车辆冲洗监督工作,由项目部“文明施工 领导小组”监督管理,当班门卫全天候值班看管,因车辆未冲洗或冲洗不到位驶出工地,造成城市道路污染的由当班门卫负直接责任。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3:30: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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