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地下室顶板保温工程施工合同

地下室顶板保温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
现金管理终端合同编号:
日期:
地下室顶板保温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青梅1H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水烟
乙方负责甲方***地下室顶板保温工程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图所涉及的保温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检测、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移交至下道工序等一切工作。
三、合同单价、暂定总价及结算办法
1、地下室顶板保温承包单价:元/M2。
2、合同暂定工程量为: m2,总造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3、承包单价一次性包干。其中承包单价包含内容:合同约定的标准及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内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发包人配合施工的塔吊等机械除外)、所有检测费(包括材料检测等)、措施费、运输装卸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其它配合费用、风险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4、结算单价采用上述合同承包单价,不以任何情况的变化而调整;结算数量依据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单,按粘贴面面积计算,洞口不计算。
5、工程安全、质量、工期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
乙方按保温粘贴面积0.5元/m2向甲方交纳工程保证金,进场施工前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其中40%作为安全保证金,30%作为工期保证金,30%作为质量保证金。
完成工程量的一半时退还工期和质量保证金各1/3,其余工期和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且扣除因违约扣款的金额后全部退回。安全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40天内全部退还。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安全保证金不够扣的情况,甲方将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网络大容量存储空间1、根据工程进度,按月支付至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地下室顶板保温全部完成支付至甲方确认的合格工程价款的90%;
2、工程竣工交付后,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2个月内经甲乙双方确认并经升龙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最终确认的终审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7%;3%余款待保质期满且经甲方书面确认无质量责任后一次付清(无息)。
3、甲方每次付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正规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相应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甲方付款时由乙方委派专人办理正式收款手续及相应票据,其他人员无权办理任何支款事宜。
五、工期
1、乙方进场后施工进度应满足甲方总体施工进度要求,因乙方原因,不能达到以上进度要求,造成其他施工进度延误,乙方应承担延误工期责任和经济扣款。合同总工期按照甲方要求分期交付使用。
displayport转hdmi2、本工程开工日期及工作面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以通过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并交付下道工序施工为标志,并以此为工期截止时间。甲方下达的书面开工通知须提前三天告知乙方,以便乙方组织人员前往施工工地。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⑴、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的。
⑵、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⑶、经甲方确认工作面不具备施工条件。
除以上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可以顺延外,其余工期不予顺延,但乙方在后续工期安排中,应采取积极措施追赶工期,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不得影响验收时间。
六、质量与验收
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执行国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本合同签定以后,乙方自然纳入升龙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中来,必须服从质量监控中心的检查监督、管理。按照集团公司《质量监控管理手册》的监控条文执行,以确保集团公司质量管理的总方针总目标的实现
3、其他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原材料等具备产品认证书和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并满足整个系统要求的功能。
验收
1、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将工程所需原材料等运到指定地点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根据本工程的有关设计文件对质量、数量、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在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试验报告单、质量合格证书等交甲方确认,甲方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进场货物质量应负的责任。复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各项工程完工或全部工程竣工,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的,甲、乙双方应在工程质量评定表和工程验收合格单上签字,工程质量评定表和工程验收合格单为甲乙双方结算工程款的结算依据。验收不合格的,必须三日内完成返工整改,若因此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一切责任。
七、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并达到国家制定的相关规范及标准。
2、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统一指挥,积极与各专业施工队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和拒绝其他专业施工。
3、对中间工程和隐蔽工程做检查验收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进行相应的工作安排并做好相应的纪录。
4、乙方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
工序,未经验收,私自进入下一道工序给予¥2000元扣款。
5、乙方施工前必须提供每道工序技术资料以及每平方米用量,监理、甲方进行进度用量控制,乙方每批量材料进场必须准确报量,剩余材料退场必须报备监理、甲方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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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地现场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施工安全规定和违规施工。对违反且不听劝告者,从施工队长至违规者扣款200元--1000元。
7、乙方在工地施工所需要的材料堆放区、生活区等设施,必须统一在合理的位置搭设、布置,不得杂乱无章,并提前报请甲方批准。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1:30: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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