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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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耐热粘合剂【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3.09 数控分度头
【字 号】江津府办发〔2020〕33号
【施行日期】2020.03.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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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江津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和2020年发证登记工作,现制定印发《江津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电子管功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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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
  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办〔2020〕38号)(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全面做好我区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发证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生态环境部和市生态环境局部署的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工作总目标,通过开展清理整顿和做好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全面摸清我区范围内固定污
染源污染物排放状况。
  一是清理整顿。即清理2017年至2019年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的33个行业情况,排查无证排污单位,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2:37: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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