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11〕8号)钢手轮X图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广东省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粤纪发〔2010〕11号)要求,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开展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电子纪检监察系统第四期工程)建设工作。为了推动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综合平台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目标,综合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创新行政监察方式,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促进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权力配置和运行的监督;三是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实效,根据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不断推进和完善电子纪检监察工作。
(三)工作目标
根据省的工作部署,到2011年12月底,完成18个子系统的建设,建成统一系统管理、统一授权使用的综合型电子纪检监察平台。目前我市已建成了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村(居)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等4个子系统以及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本期建设任务:集成使用5个省集中建设子系统,2011年6月底前完成,基本实现省、市、镇、村四级联网监察;自行建设9个分级建设子系统,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基本实现省、市联网监察。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分工
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提出
综合平台各子系统建设的需求方案,督促系统建设目标推进,制订业务规范;负责综合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分工如下:
(一)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负责综合平台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负责组织技术层面的实施工作,包括综合平台的设备配置、运行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制订电子监察系统数据交换规范等。
(三)市法制局,负责指导部门制定并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指导部门梳理并公开行政职权及执法依据,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市发改局,负责会同市财政局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建议书审批手续,并报市人民政府确认。
(五)市财政局,负责综合平台建设项目正式立项后,在市政府批准的项目概算总投资额度内,对综合平台建设经费的审核支付工作。
(六)市保密局,负责指导、监督纳入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检查、指导综合平台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负有行政执法及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的市直部门,负责按照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需要,清理规范涉及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程序,建设本单位电子政务信息系统与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的接口,保证如期将行政执法及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纳入综合平台,接受电子监察。
(八)各相关部门,根据各子系统建设需求及进度,配合做好流程梳理、系统对接和信息、数据上报等工作。
三、建设内容与工作步骤
数字收音机(一)省集中建设5个子系统
战术防身笔
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统一开发软件,在省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统一部署,在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上运行,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同使用。包括行政效能投诉、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救灾资金、扶贫资金电子监察5个子系统。
1、行政效能投诉处理电子监察子系统
使用省统一系统的功能模块,实现省、市、镇、村四级联网监察的行政效能投诉处理电子监察系统,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进行全程实时监察和跟踪督办。
第一阶段,市纪委、市监察局已将市受理行政效能投诉的情况纳入省系统监察,实现了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转办投诉件的调查、办理和答复。
第二阶段,将各镇(街道)及市直部门受理行政效能投诉的情况纳入系统监察,实现省级各部门与市级对口部门行政效能投诉处理业务的垂直办理和电子监察。根据省的要求和进度完成系统建设。
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使用省统一系统的功能模块,对投诉件的处理过程进行电子监察;组织协调市各行政部门做好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垂直办理工作流程;搞好用户操作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保证按省的要求将省、市部门间垂直办理行政效能投诉的情况纳入系统监察。
市直部门与所属镇(街道)对口部门行政效能投诉处理业务的垂直办理和电子监察工作,根据省的要求和进度逐步推进。
殡仪馆焚化炉
2、党务公开、厂务公开电子纪检监察2个子系统脱标机
建设党务公开、厂务公开2个子系统,实现省、市、镇、村四级联网监察,着重对公开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便民性、真实性实施全程电子监察,对上述方面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将依据具体情况启动预警纠错、黄牌、红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实现对信息公开的全面监督。系统建设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完成软件部署。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按照省电子监察系统的要求,督促指导相关行政部门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
市委组织部任务:确定党务公开纳入监察范围和公开目录,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市国资委任务:确定厂务公开纳入监察范围和公开目录,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厂务公开工作。
运钞箱
第二阶段,组织系统实施,启动系统试运行。2011年3月底前完成。
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按照省制定的电子监察数据采集标准,督促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做好公开业务系统与监察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组织的培训工作,启动系统试运行。
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任务: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公开信息接入监察系统工作。
3、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电子监察2个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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