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告示(2014年第114号)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2014-1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附件
特种设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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