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Q10/10 G06Q50/18
1.一种行政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终端向服务器发送立项申请信息,所述服务器根据接收到的信息生成立项呈批信息,并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二终端;
第二终端对立项呈批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所述服务器根据不同的审核结果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其中审核退回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一终端,审核通过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三终端;
所述第三终端对立项呈批信息进行审批,并将审批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所述服务器根据不同的审批结果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其中审批不通过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一终端,由第一终端进行不立项操作,审批通过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指定的一个或数个第四终端进行办理操作,其中,第四终端由第二终端指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行政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终端的办理操作包括调查取证,调查取证过程中,具体包括:
获取现场的音频、视频和图片数据存储至第四终端并发送给服务器,服务器对现场取证的数据进行记录和处理;
根据服务器调取的行政数据信息,生成笔录模板,通过语音识别或手动方式录入笔录信息,并通过输入设备进行签名以完成调查笔录信息的采集并传回服务器进行处理。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行政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终端的办理操作可包括口头审理,具体包括:
所述第四终端向服务器发送口头审理操作请求,服务器发送对应项目的口头审理模板;
所述第四终端对接庭审设备,获取关于项目的审理信息。
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一种行政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可包括:
第四终端生成案件操作的申请信息,通过通信装置将所述申请发送给服务器;
服务器根据所述申请生成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并将所述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二终端;
第二终端对案件操作呈批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服务器根据不同的审核结果将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其中审核不通过的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四终端,审核通过的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三终端,由第三终端进行审批操作;
所述第三终端对案件操作呈批信息进行审批,并将审批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所述服务器将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审核结果反馈至第二终端和第四终端,审核通过时由第四终端完成相应案件操作。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行政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所述案件操作可包括:证据登记保存或抽样取证、解除证据登记保存、中止、恢复、技术鉴定、制作行政裁决书、制作调解协议书、案件撤回操作和行政裁决结案。
6.一种行政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终端,用以向服务器发送立项申请信息,所述服务器根据接收到的信息生成立项呈批信息,并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二终端;
第二终端,用以对立项呈批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第三终端,用以对立项呈批信息进行审批,并将审批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第四终端,用以进行办理操作,并将行政数据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服务器,所述服务器对根据不同的审核结果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其中审核退回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一终端,审核通过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三终端;
所述服务器根据不同的审批结果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其中审批不通过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一终端,由第一终端进行不立项操作,审批通过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指定的一个或数个第四终端进行办理操作,其中,第四终端由第二终端指定。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行政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可以包括调查取证模块,具体包括:
所述第四终端获取现场的音频、视频和图片数据存储至第四终端并发送给服务器,服务器对现场取证的数据进行记录和处理;
所述第四终端根据服务器调取的行政数据信息,生成笔录模板,通过语音识别或手动方式录入笔录信息,并通过输入设备进行签名以完成调查笔录信息的采集并传回服务器进行处理。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行政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可以包括口头审理模块,具体包括:
所述第四终端向服务器发送口头审理操作请求,服务器发送对应项目的口头审理模板;
所述第四终端对接庭审设备,获取关于项目的审理信息。
9.如权利要求6-8所述的一种行政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四终端生成案件操作的申请信息,通过通信装置将所述申请发送给服务器;
服务器根据所述申请生成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并将所述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二终端;
第二终端对案件操作呈批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服务器根据不同的审核结果将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其中审核不通过的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四终端,审批通过的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三终端,由第三终端进行审批操作;
所述第三终端对案件操作呈批信息进行审批,并将审批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所述服务器将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审核结果反馈至第二终端和第四终端,审核通过时由第四终端完成相应案件操作。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行政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案件操作可包括:证据登记保存或抽样取证、解除证据登记保存、中止、恢复、技术鉴定、制作行政裁决书、制作调解协议书、案件撤回操作和行政裁决结案。
本发明涉及政务信息管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行政数据处理方法和系统。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居中对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处的行为。在专业的行政领域中,如专利行政行政,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的过程中需要使用专利行政系统,以高效、准确获取专利行政数据,从而准确开展行政行为。然而,由于专利保护制度的改革,目前的专利行政系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由于系统功能的不完善而无法为行政人员提供规范的专利行政裁决流程,由于网络传输等限制导致专利行政裁决效率较低等等。
因此,如何规范专利行政裁决行为、提高专利行政效率,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希望解决的问题。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行政数据处理方法和系统,实现案件办理流程的规范化,案件卷宗的电子化、信息化。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一方面提供一种行政数据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终端向服务器发送立项申请信息,所述服务器根据接收到的信息生成立项呈批信息,并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二终端;
第二终端对立项呈批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所述服务器对根据不同的审核结果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其中审核退回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一终端,审核通过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三终端;
所述第三终端对立项呈批信息进行审批,并将审批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所述服务器根据不同的审批结果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其中审批不通过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一终端,由第一终端进行不立项操作,审批通过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指定的一个或数个第四终端进行办理操作,其中,第四终端由第二终端指定。
进一步的,所述第四终端的办理操作可包括调查取证,调查取证过程中,具体包括:
获取现场的音频、视频和图片数据存储至第四终端并发送给服务器,服务器对现场取证的数据进行记录和处理;
根据服务器调取的行政数据信息,生成笔录模板,通过语音识别或手动方式录入笔录信息,并通过输入设备进行签名以完成调查笔录信息的采集并传回服务器进行处理。
进一步的,所述第四终端的办理操作可包括口头审理,具体包括:
所述第四终端向服务器发送口头审理操作请求,服务器发送对应项目的口头审理模板;
所述第四终端对接庭审设备,获取关于项目的审理信息。
进一步的,还可包括:
第四终端生成案件操作的申请信息,通过通信装置将所述申请发送给服务器;
服务器根据所述申请生成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并将所述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二终端;
第二终端对案件操作呈批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服务器根据不同的审核结果将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其中审核不通过的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四终端,审核通过的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三终端,由第三终端进行审批操作;
所述第三终端对案件操作呈批信息进行审批,并将审批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所述服务器将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审核结果反馈至第二终端和第四终端,审核通过时由第四终端完成相应案件操作。
进一步的,还包括:
所述案件操作可包括:证据登记保存或抽样取证、解除证据登记保存、中止、恢复、技术鉴定、制作行政裁决书、制作调解协议书、案件撤回操作和行政裁决结案。
另一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行政数据处理系统,包括:
第一终端,用以向服务器发送立项申请信息,所述服务器根据接收到的信息生成立项呈批信息,并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二终端;
第二终端,用以对立项呈批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第三终端,用以对立项呈批信息进行审批,并将审批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服务器根据不同的审核或审批结果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其中审批不通过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一终端,由第一终端进行不立项操作,审批通过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指定的一个或数个第四终端进行办理操作,其中,第四终端由第二终端指定。
第四终端,用以进行办理操作,并将行政数据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进一步的,可以包括调查取证模块,具体包括:
所述第四终端获取现场的音频、视频和图片数据存储至第四终端并发送给服务器,服务器对现场取证的数据进行记录和处理;
所述第四终端根据服务器调取的行政数据信息,生成笔录模板,通过语音识别或手动方式录入笔录信息,并通过输入设备进行签名以完成调查笔录信息的采集并传回服务器进行处理。
进一步的,可以包括口头审理模块,具体包括:
所述第四终端向服务器发送口头审理操作请求,服务器发送对应项目的口头审理模板;
所述第四终端对接庭审设备,获取关于项目的审理信息。
进一步的,还包括:
第四终端生成案件操作的申请信息,通过通信装置将所述申请发送给服务器;
服务器根据所述申请生成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并将所述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二终端;
第二终端对案件操作呈批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服务器根据不同的审核结果将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其中审核不通过的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四终端,审批通过的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三终端,由第三终端进行审批操作;
所述第三终端对案件操作呈批信息进行审批,并将审批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所述服务器将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审核结果反馈至第二终端和第四终端,审核通过时由第四终端完成相应案件操作。
进一步的,所述案件操作可包括:证据登记保存或抽样取证、解除证据登记保存、中止、恢复、技术鉴定、制作行政裁决书、制作调解协议书、案件撤回操作和行政裁决结案。
本发明公开的一种行政数据处理方法和系统,包括:第一终端向服务器发送案件操作申请信息,所述服务器根据接收到的信息生成呈批信息,并将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二终端;第二终端对立项呈批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信息提交给服务器;第三终端对立项呈批信息进行审批,并将审批信息提交给服务器;服务器根据不同的审核或审批结果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第四终端根据不同的调查取证要求采集取证数据,并将取证数据提交给服务器,本发明实现案件办理流程的规范化,案件卷宗的电子化、信息化。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一个实施例一种行政数据处理方法的方法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一个实施例一种行政数据处理方法的系统框架图。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在以下的描述中,涉及到“一些实施例”,其描述了所有可能实施例的子集,但是可以理解,“一些实施例”可以是所有可能实施例的相同子集或不同子集,并且可以在不冲突的情况下相互结合。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申请。
图1是本发明一个实施例一种行政数据处理方法的方法流程图,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行政数据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第一终端向服务器发送立项申请信息,所述服务器根据接收到的信息生成立项呈批信息,并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二终端。
S2,第二终端对立项呈批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S3,服务器根据不同的审核结果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其中审核退回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一终端,审核通过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三终端。
S4,第三终端对立项呈批信息进行审批,并将审批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具体的,服务器根据不同的审批结果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其中审批不通过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一终端,由第一终端进行不立项操作,审批通过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指定的一个或数个第四终端进行办理操作,其中,第四终端由第二终端指定。
具体的,第四终端的办理操作可包括调查取证,调查取证过程中,具体包括:
获取现场的音频、视频和图片数据存储至第四终端并发送给服务器,服务器对现场取证的数据进行记录和处。
根据服务器调取的行政数据信息,生成笔录模板,通过语音识别或手动方式录入笔录信息,并通过输入设备进行签名以完成调查笔录信息的采集并传回服务器进行处理。
第四终端的办理操作还包括口头审理,具体包括:
第四终端向服务器发送口头审理操作请求,服务器发送对应项目的口头审理模板;
所述第四终端对接庭审设备,获取关于项目的审理信息。
具体的,第四终端还可包括案件操作,包括:
第四终端生成案件操作的申请信息,通过通信装置将所述申请发送给服务器;
服务器根据所述申请生成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并将所述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二终端。
第二终端对案件操作呈批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服务器根据不同的审核结果将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其中审核不通过的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四终端,审核通过的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三终端,由第三终端进行审批操作。
第三终端对案件操作呈批信息进行审批,并将审批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所述服务器将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审核结果反馈至第二终端和第四终端,审核通过时由第四终端完成相应案件操作。
具体的,案件操作包括:证据登记保存或抽样取证、解除证据登记保存、中止、恢复、技术鉴定、制作行政裁决书、制作调解协议书、案件撤回操作和行政裁决结案。
另一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行政数据处理系统,包括:
第一终端1,用以向服务器发送立项申请信息,所述服务器根据接收到的信息生成立项呈批信息,并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二终端2;
第二终端2,用以对立项呈批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第三终端3,用以对立项呈批信息进行审批,并将审批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第四终端4,用以进行办理操作,并将行政数据信息提交给服务器;
服务器5,所述服务器5对根据不同的审核结果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其中审核退回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一终端1,审核通过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三终端3。
服务器5根据不同的审批结果将立项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其中审批不通过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一终端1,由第一终端1进行不立项操作,审批通过的立项呈批信息发送到指定的一个或数个第四终端4进行办理操作,其中,第四终端4由第二终端2指定。
具体的,第四终端4可以包括调查取证模块,调查取证具体包括:
第四终端4获取现场的音频、视频和图片数据存储至第四终端4并发送给服务器5,服务器5对现场取证的数据进行记录和处理;
第四终端4根据服务器5调取的行政数据信息,生成笔录模板,通过语音识别或手动方式录入笔录信息,并通过输入设备进行签名以完成调查笔录信息的采集并传回服务器5进行处理。
具体的,第四终端4可以包括口头审理模块,具体包括:
第四终端4向服务器5发送口头审理操作请求,服务器5发送对应项目的口头审理模板。
第四终端4对接庭审设备,获取关于项目的审理信息。
第四终端4生成案件操作的申请信息,通过通信装置将所述申请发送给服务器5;
服务器5根据所述申请生成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并将所述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二终端2;
第二终端2对案件操作呈批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信息提交给服务器5;
服务器5根据不同的审核结果将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至不同终端,其中审核不通过的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四终端4,审批通过的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发送到第三终端3,由第三终端3进行审批操作;
所述第三终端3对案件操作呈批信息进行审批,并将审批信息提交给服务器5;
所述服务器5将案件操作呈批信息审核结果反馈至第二终端2和第四终端4,审核通过时由第四终端4完成相应案件操作。
进一步的,所述案件操作包括:证据登记保存或抽样取证、解除证据登记保存、中止、恢复、技术鉴定、制作行政裁决书、制作调解协议书、案件撤回操作和行政裁决结案。
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本文发布于:2024-09-25 05:21: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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