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设备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含消火栓应急指示系统。


背景技术:



2.根据国家标准《消火栓箱》(gb/t 14561-2019)的要求,消火栓箱箱门正面应以直观、醒目、匀整的字体标注中文“消火栓”和英文“fire hydrant”字样,文字应采用发光材料。中文字体高度不应小于100mm,宽度不应小于80mm。这样的要求,是为了让消火栓更加的显眼瞩目,便于消防扑救人员及时发现消火栓并使用其灭火。但是,这样的设置在正常状态非常显眼瞩目而实际火灾场景中却难以被发现。因为火灾时正常照明都被切断,只有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照度较正常光线大幅减少,且火灾时烟雾弥漫,消火栓箱门的字体即使是发光材料也是较为微弱难以看清的。同时,醒目的字体标注往往对室内装饰有较大的影响,建筑师或室内装饰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时通常希望消火栓在不使用时其标注信息尽量隐蔽,显然,这两者之间是相互矛盾的。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消火栓箱在不使用时其上的标注信息更加隐蔽且在需要使用时又比较显眼,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含消火栓应急指示系统。
4.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5.本实用新型提供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包括消火栓本体,所述消火栓本体上设置有消火栓指示模块,所述消火栓指示模块包括:
6.设置于消火栓本体上的防护壳体
7.设置于防护壳体上的透光板,所述透光板具有标识区域,所述标识区域的轮廓形成特定形状;
8.设置于防护壳体内的指示灯件,所述指示灯件受控于消火栓应急指示系统,当指示灯件工作时,所述标识区域被覆盖在所述指示灯件发出的可见光照射范围内以形成特定形状的轮廓阴影。
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透光板镶嵌于防护壳体的壁面中。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透光板被构造成“消火栓”和/或“fire hydrant”的字样形状。
1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防护壳体连接于消火栓本体的顶部。
1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指示灯件为绿光指示灯件。
13.在一些实施例中,消火栓应急指示系统包括控制器;
14.所述指示灯件与所述控制器连接;
15.所述控制器用于接收火灾报警系统的火灾强启信号。
1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指示灯件自带蓄电池或集中设置有蓄电池
1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指示灯件配置有手动开关。
18.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
19.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通过在透光板上设置标识区域,能够在消火栓不需要使用的情况下实现标识信息的隐蔽功能;在消火栓需要使用的情况下,使指示灯件工作以发出与疏散指示相同的可见绿光,可见绿光穿过透光板上的标识区域,并结合标识区域轮廓形成的轮廓阴影以形成火灾烟雾环境中穿透性的醒目的标识信息。
20.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与火灾报警系统结合后,能够在需要使用消火栓的情况下自动使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工作,从而为使用者提供醒目的标识信息,继而便于使用者迅速到需要的消火栓。
附图说明
21.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示例性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22.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正面安装结构示意图;
23.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侧面安装结构示意图;
24.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消火栓应急指示系统控制原理示意图。
25.附图中标记及对应的零部件名称:
26.1-消火栓本体,2-防护壳体,3-透光板,4-指示灯件。
具体实施方式
27.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28.在以下描述中,为了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透彻理解阐述了大量特定细节。然而,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是:不必采用这些特定细节来实行本实用新型。在其他实施例中,为了避免混淆本实用新型,未具体描述公知的结构、电路、材料或方法。
29.在整个说明书中,对“一个实施例”、“实施例”、“一个示例”或“示例”的提及意味着: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被包含在本实用新型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因此,在整个说明书的各个地方出现的短语“一个实施例”、“实施例”、“一个示例”或“示例”不一定都指同一实施例或示例。此外,可以以任何适当的组合和、或子组合将特定的特征、结构或特性组合在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此外,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在此提供的示图都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且示图不一定是按比例绘制的。这里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列出的项目的任何和所有组合。
3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前”、“后”、“左”、“右”、“上”、“下”、“竖直”、“水平”、“高”、“低”“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31.实施例
32.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的一个实施例中,如图1~2所示,该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包括消火栓本体1,消火栓本体1上设置有消火栓指示模块,消火栓指示模块包括防护壳体2、透光板3以及指示灯件4;防护壳体2设置于消火栓本体1上;透光板3设置于防护壳体2上,透光板3具有标识区域,标识区域的轮廓形成特定形状;指示灯件4设置于防护壳体2内,指示灯件4受控于消火栓应急指示系统,当指示灯件4工作时,标识区域被覆盖在指示灯件4发出的可见光照射范围内以形成特定形状的轮廓阴影。
33.当指示灯件4工作时,由于标识区域设置在透光板3上,标识区域所在的部位能够投射指示灯件4发出的可见绿光,从而到达人体的视线中;由于标识区域具有特定形状的轮廓,当可见光覆盖该标识区域后,标识区域的轮廓便会对可见绿光进行遮挡,从而形成特定形状的轮廓阴影,由于可见绿光的穿透性,即使在火灾烟雾弥漫的火灾环境下,根据该轮廓阴影的具体形状,便能使人体快速判别该指示装置所示出的设备信息。当指示灯件4不工作时,由于标识区域设置在透光板3上,在没有背景可见绿光的环境中,该标识区域较为隐蔽,从而克服现有技术中消火栓上标识信息较为醒目造成的突兀问题。
34.具体而言,指示灯件4连接于防护壳体2的内壁上,透光板3连接于防护壳体2的外壁上;防护壳体2大体呈中空的长方体,其中一面设置为开口,该面用于与消火栓本体1可拆卸连接;防护壳体2内的其中一内壁面上安装指示灯件4,防护壳体2上与指示灯件4处于相对位置的壁面上安装透光板3,该透光板3位于防护壳体2外部,该透光板3可以作为防护壳体2的一壁面进行安装,也可以是在防护壳体2原有的外壁面上开孔,然后将该透光板3与防护壳体2连接以覆盖开孔。
35.可理解的是,本实施例中对于透光板3和指示灯件4在防护壳体2上的相对位置不做限定,只要指示灯件4发出的可见光能够覆盖透光板3上的标识区域即可。通常情况下,沿人体观察消火栓的视线方向,指示灯件4设置于透光板3后方以起到便于观察的效果。
36.可理解的是,本实施例中的透光板3的具体材质可以不做限定,只要其能够透射绿可见光且不衰减即可。
37.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特定形状是指能够起到标识作用的形状,例如文字、图像、图标等。
38.为了保证标识区域在指示灯件4不工作的情况下的隐蔽性,以下提供一种形成标识区域的具体实施方式。将透光板3上用于形成标识区域的透明度设置得较高一些,而透光板3上其他区域的透明度设置得较低一些;当指示灯件4工作时,通过透光板3发出的可见光的亮度具有两种,在两种亮度的可见光交界处即形成轮廓阴影。当然,透光板3上其他区域的透明度也可以设置为零。
39.在一些实施例中,透光板3镶嵌于防护壳体2的壁面中。透光板3采用镶嵌的方式与防护壳体2相连,能够避免透光板3结构本身带来的醒目感。
40.在一些实施例中,透光板3被构造成“消火栓”和/或“fire hydrant”的字样形状。
亦即透光板3本身就是由若干个字体形状的透明结构组成。当然,透光板3也可以被构造成若干种标识字样的组合,如“消火栓灭火器”。
41.在一些实施例中,防护壳体2连接于消火栓本体1的顶部。将防护壳体2设置与消火栓本体1的顶部能够保证透光板3的高度,从而提高醒目感,同时也与疏散指示灯的高度错开,避免误判。
42.在一些实施例中,指示灯件4为绿光指示灯件。
43.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消火栓应急指示系统包括控制器;指示灯件4与控制器连接;控制器接收火灾报警系统的火灾强启信号。
44.图3中示出了消火栓应急指示系统的控制原理图,其中qac的触发条件为火灾报警系统的报警信号。当发生火灾时,火灾报警系统发送报警信号至控制器中,控制器接收到报警信号后控制qac闭合,从而使得指示灯件4所在回路导通,使得指示灯件4持续发出可见绿光信息。
45.可理解的是,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火灾报警系统可以是独立的灾情分析系统,该系统与控制器通讯连接或者通过i/o接口连接;其也可以是一系列传感器的组合,传感器分别与控制器连接。
46.在一些实施例中,指示灯件4自带蓄电池或集中设置有蓄电池。配置蓄电池后,能够使指示灯件4独立于其他电源系统,从而使得该应急系统能够在其他电源系统断电的情况下单独工作。
47.在一些实施例中,指示灯件4配置有手动开关。设置手动开关后,能够防止火灾较为严重已破坏应急系统的控制的情况下通过手动打开指示灯件4以提供标识信息。
48.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包括消火栓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消火栓本体(1)上设置有消火栓指示模块,所述消火栓指示模块包括:设置于消火栓本体(1)上的防护壳体(2);设置于防护壳体(2)上的透光板(3),所述透光板(3)具有标识区域,所述标识区域的轮廓形成字样形状;设置于防护壳体(2)内的指示灯件(4),所述指示灯件(4)受控于消火栓应急指示系统,当指示灯件(4)工作时,所述标识区域被覆盖在所述指示灯件(4)发出的可见光照射范围内以形成字样形状的轮廓阴影。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板(3)镶嵌于防护壳体(2)的壁面中。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板(3)被构造成“消火栓”和/或“fire hydrant”的字样形状。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壳体(2)连接于消火栓本体(1)的顶部。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灯件(4)为绿光指示灯件。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其特征在于,所述消火栓应急指示系统包括控制器;所述指示灯件(4)与所述控制器连接;所述控制器用于接收火灾报警系统的火灾强启信号。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灯件(4)自带蓄电池或集中设置有蓄电池。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灯件(4)配置有手动开关。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带应急指示的隐蔽式消火栓,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消火栓标识信息在平时不使用时不够隐蔽而火灾使用时显示不明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包括消火栓本体,消火栓本体上设置有包括防护壳体、透光板以及指示灯件的指示模块;防护壳体设置于消火栓本体上;透光板设置于防护壳体上,透光板具有标识区域,标识区域的轮廓形成特定形状;指示灯件设置于防护壳体内,指示灯件受控于消火栓应急指示系统,当指示灯件工作时,标识区域被覆盖在指示灯件发出的可见光范围内以形成特定形状的轮廓阴影。本实用新型能够实现在消火栓不需要使用时标识信息能够较为隐蔽,且在消火栓需要使用时标识信息较为显眼。用时标识信息较为显眼。用时标识信息较为显眼。


技术研发人员:

刘光胜 周利 何海波 李先进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2022.04.26

技术公布日:

2022/11/21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3:51: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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