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工作组成员及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4.09.22
∙【字 号】青政办[2014]158号
∙【施行日期】2014.09.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
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工作组成员及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青政办[2014]15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政府对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成员作了相应调整,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吴海昆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主任:李晓南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三江源办主任
王湘国 省三江源办副主任
省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省政府负责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的专
门办事机构。
工作职责:负责三江源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协调委员会相关工作和《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以下简称《二期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落实省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领导小组的决定和交办事项,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工作组开展《二期规划》实施工作,研究制定《二期规划》的各项管理办法等制度措施,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实施效果评估,开展相关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有关建议和方案,组织并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
二、农牧组
组 长:张黄元 省农牧厅厅长
副组长:田惠源 省农牧厅副厅长
石占果 省退牧还草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巩爱岐 省农牧厅副巡视员、草原处处长
徐宏伟 省农牧厅财务处处长
马统邦 省农牧厅发展计划处处长
熊进宁 省农牧厅科技处处长
王 海 省农牧厅渔业局局长
王孝发 省农牧厅草原处副处长、退牧还草办副主任
农牧组设在省农牧厅,由省农牧厅组建。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禁牧封育和草畜平衡管理、退牧还草、黑土滩治理、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生态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的前期工作和检查验收,组织编报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审批作业设计,制定分管项目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等。
三、林业组
组 长:党晓勇 省林业厅厅长
副组长:邓尔平 省林业厅副厅长
成 员:李若凡 省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明瑞玺 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
李 文 省林业厅造林绿化管理处处长
王恩光 省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董 旭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院长
田 剑 省天然林保护办公室主任
汪 荣 省林木种苗站站长
才让旦周 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站长
XXX海 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
林业组设在省林业厅,由林业厅组建。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和指导现有林业保护、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中幼林抚育、林木种苗基地建设、森林有害生物防控、荒漠防治、湿地冰川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的前期工作和检查验收,组织编报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审批作业设计,制定分管项目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等。
四、财务监审组
组 长:党明德 省财政厅厅长
副组长:陈 锋 省财政厅副厅长
何世海 省审计厅总审计师
成 员:李积庆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
陈永乐 省三江源办工程处处长
薛 楷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
郭院章 省审计厅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副处长
财务监审组设在省财政厅,并会同省审计厅共同组建。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依据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批复的年度投资计划下达资金预算,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合理调度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实施全程监督检查和审计,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确保工程资金安全、规范、合理使用,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查验收,出具财务审查验收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