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等10个厅局主要职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等10个厅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4.09.30
【字 号】青政办[2014]166号
【施行日期】2014.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等10个厅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青政办[2014]16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海省商务厅、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信访局、青海省粮食局、青海省监狱管理局、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30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15号)和《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青发〔2014〕3号),设立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转变
  加强省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增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指标分解、审核工作职能;加强省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协调指导职能;加强省政府政务信息工作,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职能;加强公文审核管理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涉密文件和涉密事项的保密工作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服务工作。承办省政府及办公厅公文和领导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办理各类公文的受理、拟办、运转、印发、报备、归档、清理工作。承办省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和会议研究事宜、决定事项的记录、纪要以及部署落实工作。承担省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的政务、事务保障服务职责。
  (二)组织参与调查研究工作。围绕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改革、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贯彻实施、促进改革、推动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承担协调指导职责。联系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军区及驻军、武警部队、团组织;协调省政府各部门相关工作事宜;指导市州政府及办公厅(室)相关业务工作。
  (四)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对国务院重大决策、省政府重点工作及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报告真实情况,提出督查建议,促进工作落实。负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考核指标协调、分解、审核和汇总工作。
  (五)负责应急管理和值班报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 做好需由省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省政 府日常值班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准确报告重要事项,传达落实领导指示、批示。承办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请假报备事宜。
  (六)负责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工作。承担省政府工作的信息采编、报送及发布工作,审
核把关政务公开信息,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省政府决策部署、政务活动。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和电子政务工作,推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
  (七)督促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
  (八)协助省政府做好办公厅管理机构、挂牌机构和驻外办事机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办公厅设1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承担省长日常政务和事务服务工作。承办省长日常工作的公文运转、资料整理和机要保密
工作;承办省长签发文电以及重要指示、批示的督办落实;承担省长工作有关文稿、新闻稿件、简报信息的起草、整理和审核;拟定省长重要工作、重要会议以及有关公务活动的安排方案并协调衔接和组织实施;承办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秘书一处(挂会议处、办公室牌子)。
  承担省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省长专题会议会务的筹备、组织及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统筹协调省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负责与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以及市州政府的工作联系;承办省政府和省政府党组综合文秘工作;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省政府办公厅办公室职能,负责办公厅机关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和总结报告;承办办公厅对外联络和沟通协调工作。
  (三)秘书二处(挂文电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承担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各类公文的收发运转和印鉴、档案、电子公文的管理职责;承办文印、机要、保密、文件交换、报刊订阅及电话号码更新等工作;承担公文审核把关和行
政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清理工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承担《省政府大事记》的整理编写工作;承办机要、保密、档案等方面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四)秘书三处。
  办理教育、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民政、商务流通、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外事侨务(台港澳事务)、政府法制、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文电、会议、调研和督查工作。
  联系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武警部队、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贸易促进会、省残联、西宁海关、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烟草专卖局、省红十字会及各大中专院校等方面的工作。
  (五)秘书四处。
  办理科技、金融、工商管理、质量监督、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文化新闻出版、知识产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旅游、政务公开、青海湖保护利用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调研和督查工作。
  联系省委宣传部、省社会科学院、省科学技术协会、省文联、省地震局、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青海监管局、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银联公司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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