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协议书(模板)

本协议由以下x方于xx年x月x 日在xxx签署:
1、xxxxx公司(注册号:xxxxx,以下简称“xxxxx”),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其注册地址位于xxxxxx
2、xxxxx公司(注册号:xxxx以下简称“xxxx”),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其注册地址位于xxxxxx;
3、xxxxxx公司(注册号:xxxxx,以下简称“xxxx”),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注册地址位于xxxxx;
4、xxxxx公司(注册号:xxxxx,以下简称“xxxx”),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注册地址位于xxxxxx
5、xxx,身份证号码:xxxx,住址:xxxxx;
6、xxxxx公司(注册号:xxxxxxx,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注册地为xxxxxx
以下xxxx、xxxx、xxxxx、xxxx、合称为“原股东”,xxxx称为“新股东”。
鉴于:
1、xxxx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现有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2、目标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xxxx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xxx万元认缴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原股东同意由新股东按照以下约定的方式认缴目标公司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
3、新股东同意按照以下约定的方式认缴目标公司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各方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本次增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新增注册资本、认缴方式和出资期限
1、原股东一致同意增加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使目标公司至增资完成日时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xxxx万元,新增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
2、各方一致同意由新股东以货币方式合计出资人民币xxx万元(以下称“出资额”)认缴目标公司新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3、新股东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出资额的50%支付至目标公司账户,目标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增资行为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出资额剩余的50%支付至目标公司账户(户名:xxxxxx,开户行:xxxxx,账号:xxxxx。备注“投资款”)。其中xxx万元作为认缴人对目标公司的认缴出资,xxx万元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金。目标公司在收到上述第一笔50%出资额后的1个月内办理完成本次增资行为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条新增注册资本的取得
新股东自目标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取得新增注册资本。
第三条原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1、其拥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授权和批准,而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授权和批准,不存在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2、其是目标公司合法的现有股东,合法拥有所持公司股权的法定和完整的所有权;
3、其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没有和不涉及任何抵押权、质押权或其他担保物权;
4、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其已完成履行了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义务,且不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形;
5、其将就本协议约定的增资事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配合目标公司股东会作出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相关股东会决议。
第四条新股东的陈述和保证
1、其拥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授权和批准,而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授权和批准,不存在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2、其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具有充分的、全面的了解。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目标公司缴付出资。
第五条费用承担
1、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新股东为签署本协议而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新股东自行承担。
2、办理目标公司本次增资行为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如公证和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其义务或违反其所作陈述和保证的,即构成违约。
2、若违约方为目标公司或原股东中一方或几方的,新股东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目标公司返还其已经交付的出资,且自其出资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其计付利息。
3、若违约方为新股东,守约方有权:
(1)解除本协议,这种情况下,该违约方自动丧失股东资格和股东权益。届时违约方已缴付的出资额本金扣除其已获分配但未返还的股东收益及其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后,剩余款项在违约方配合办理完毕退出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后返还(目标公司无需返还该违约方任何利息);或
(2)要求违约方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并自其出资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目标公司计付利息。
第七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致的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如有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方式做出方为有效。未经各方书面一致同意,本协议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或解除。
3.就本次增资事宜,各方另行签订的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等一切协议与本协议冲突的,应当以本协议为准。
4. 本协议一式玖份,每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5:47:4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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