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委关于加强全国科技情报工作的意见-

国家科委关于加强全国科技情报工作的意见
制定机关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
1984.04.12
施行日期
1984.04.12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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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委关于加强全国科技情报工作的意见
  (1984年4月12日)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技工作和信息工作的指示精神,使科技情报工作更有效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国家科委于1984年1月召开了全国科技情报工作会议。经过会议讨论,现就加强全国科技情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科技情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中央领导同志最近指出,对世界上最新科学知识,最新的先进技术,最近的科技动向,要有每年、每月、每周询问、打听、跟踪的热情。信息在经济建设中,在未来社会发展中显得越来越重要。信息系统的建立是关系到实现四个现代化目标的重要环节。信息准确灵通,传递时间缩短,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率就会大大提高,经济决策才能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之上。目前我国的信息系统十分落后,主要原因是不少同志对信息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认为有没有信息,早一点晚一点,没有多大关系。必须改变这种状况,把信息工作当成一个大问题抓起来,投一些资,引进一些技术,制造一批设备,训练一批人才。
  科技情报工作是全国信息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现代化建设,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翻两番”的战略目标,都迫切需要科技情报。不仅科技工作者需要,决策者和组织、计划工作者需要,广大的工农大众也有这样的需要。广泛的社会需要,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我
们各级科技领导部门、各个科技情报机构和全体科技情报工作人员,应该深刻理解中央的指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适应客观需求,努力开创科技情报工作的新局面。
  二、明确科技情报工作的近期方针任务
  1980年全国科技情报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当前科技情报工作的方针是:围绕国民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广辟情报来源,加强文献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内外科学技术动向,有针对性地、及时地提供情报资料和分析研究资料,有效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实践证明这个方针是正确的,应该加以坚持,并在执行中不断地有所创新和发展。
  1·把大力加强生产技术情报工作,做为继续贯彻科技情报工作方针的重点。
  要集中力量,围绕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国家重点基本建设、科技攻关项目,提供生产技术情报。同时,加强新兴技术和新兴产业的情报工作,注意新兴技术在传统产业和消费品生产中的应用。
  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要相应开展技术经济情报、市场情报和管理科学情报工作,并且积极参与技术论证、技术鉴定、引进技术谈判和一些生产技术的推广工作。
  2·为制订“七五”计划、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情报的调查研究和服务。
  各级科技情报机构都要针对本专业、本地区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开展情报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有条件的科技情报机构,还要密切注视世界新的技术革命的动向,加强国外有关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预测的文献资料的搜集、报道和分析研究。
  3·全国一盘棋,有步骤地建立全国科技情报计算机检索系统。
  要尽快完善手工检索系统,制订必要的技术标准,并且进行系统的总体设计和若干分系统的技术设计。
  同时要着手建设几个地区的和专业的联机检索分中心,并及早建立在国内查原始资料的支持库,以充分利用国际联机检索和引进的文献库磁带。
  4·继续大力加强文献基础工作。
  各个情报机构,要根据专业分工和地区特点,广辟渠道,有选择地搜集、存储科技资料。目前普遍存在的利用率低、重点不突出和布局不合理的现象,要努力加以改变。
  要健全科技情报检索刊物体系,作好文献的标引和累积索引,并加强编辑、印刷出版和发行工作。必要的政策性亏损,要给予补贴。
  积极做好微型电子计算机的应用试验和推广工作,重视缩微、声像、复制技术的应用,并且结合实际开展情报学理论和方法的研究。
  5·加强国内科技情报交流和国际合作。
  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科技成果和先进生产技术的交流推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无偿转让或有偿转让,反对技术封锁和垄断。
  有条件的科技情报机构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交流。科技外事部门要加强这方面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注意创造条件,使科技情报人员能够较多地参加国际科技交流活动。
  三、加强全国科技情报系统的建设
  各省市自治区科委、国务院各部门主管科技情报工作的机构以及全国各级科技情报单位,都要采取切实措施,促进科技情报事业的发展。
  1·国家科委决定成立科技情报局,负责拟订方针政策、计划规划,进行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并采取同中国科技情报所两块牌子、一个机构的做法。各部门、各省市自治区也应采取适当措施加强科技情报的职能管理工作。
  2·加强各地区和各专业科技情报系统的建设。充实和加强现有省市自治区的科技情报所,使之成为公用的科技情报中心。同时,要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适当支持地、市的科技情报工作和组织,并且进一步推动各县科技情报工作的开展,在有条件的农村设立兼职情报员。专业情报系统的建设,要促进大中型厂矿企业设立专门科技情报组织,配备专职情报人员,小型企业至少要设立兼职情报员,并且继续建立和健全各个专业的情报网站。
  3·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把科技情报事业的建设纳入“七五”计划。在增加科技投资的同时,要相应增加发展科技情报事业的投资,并在工作条件方面加强对科技情报机构的支持。
  4·继续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科技情报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并在职称评定、工资级别晋升、生活待遇等方面与其他科技人员一视同仁。
  5·重视科技情报人员的培训,提高科技情报队伍的素质。要注意保持科技情报队伍的稳定
性和专业性。国家科委已与武汉大学联合建立科技情报干部培训中心,并计划再建立一、二个培训中心。凡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也应尽可能建立自己的培训基地或举办各种类型的在职人员短期培训班。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注意抽调一些高中级科技骨干和分配研究生、大学生充实技术情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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