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
申请人: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2楼,法定代表人:XXXX恩。经办人:XXXX伦,:1XXX6801
被申请人:XXXXX,男,现年55岁,身份证号码为:522101196XXXX号,身份证住址为:贵XXXXXX圳路浩鑫大厦1单元4楼1号;
事实及理由
我公司因与XXXXXX公司担保物权一案中,被申请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经我公司向XXX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XXXX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XXXXX黔0303执2163号),在给被执行人XXX下达履行通知后,XXXX拒绝履行偿还义务。通过XXX法院执行局查询核实到,XXX个人名下银行账户经常有大额资金流动,且该资金被XXXX挪用,拒不履行人民法院执行裁定的义务。XXXX作为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明知自己作为执行裁定的履行义务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执行裁决,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特此申请XXX区人民法院依法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XXXX的刑事责任。
此致
汇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