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
1    引言
为规范和指导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依据《政务信息资源共 享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相关制度与标准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2    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以及对基于国 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家政务数据开放网站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管 理、共享交换和开放发布等。各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管理等, 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南的条款。凡是 已经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凡是 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
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GB/T 21063.1-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1部分:总体框架
GB/T 21063.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3部分:核心元数

GB/T 21063.6-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6部分:技术管理
要求
4    术语和定义
GB/T 2106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4.1    政务信息资源
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 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 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 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4.2    元数据
元数据是描述信息资源特征的数据。其中,核心元数据是描述数 据基本属性与特征的最小集合,一般包括信息资源的名称、内容摘要、 提供方、发布日期等。
4.3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通过对政务信息资源依据规范的元数据描 述,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排序和编码的一组信息,用以描述各个政 务信息资源的特征,以便于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检索、定位与获取。
5    概述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 放的基础,是各政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及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的依据。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包括对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元数据
描述、代码规划和目录编制,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流程、要求等方 面的内容。
6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6.1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分类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分类包括资源属性分类、涉密属性分类、共享 属性分类和层级属性分类等。
6.1.1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资源属性分类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按资源属性分为基础信息资源目录、主题信息 资源目录、部门信息资源目录等三种类型。
基础信息资源目录是对国家基础信息资源的编目。国家基础信息 资源包括国家人口基础信息
资源、法人单位基础信息资源、自然资源 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资源、社会信用基础信息资源、电子证照基础信 息资源等。
主题信息资源目录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同一主题领域,由多部 门共建项目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主题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服 务、健康保障、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价格监管、能 源安全、信用体系、城乡建设、社区治理、生态环保、应急维稳等。 部门信息资源目录是对政务部门信息资源的编目。部门信息资源
包括: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政务部门信息资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 单列市以及其下各级政务部门信息资源。

6.1.2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涉密属性分类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按照信息资源涉密属性,分为涉密政务信息资 源目录和非涉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涉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非涉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梳理、编制、 管理、应用等,应分别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内网)、国 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外网)开展。
涉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非涉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应当按照本 指南的资源属性分类、元数据、目录代码等要求分别编制。
6.1.3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共享属性分类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按共享类型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 予共享等三种类型。
可提供给所有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对应目录属于无 条件共享类。可提供给相关政务部门共享使用或仅能够部分提供给所 有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对应目录属于有条件共享类。不 宜提供给其他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对应目录属于不予共 享类。
6.1.4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层级属性分类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按其编制层级分为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国 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由政务部门参照本指南的相关要求编制。 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汇总编制。
6.2    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

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包括核心元数据和扩展元数据。其中,核心
元数据包括:
1)信息资源分类 参照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
类、项、目、细目的四级分类。
2)信息资源名称 描述政务信息资源内容的标题。
3)信息资源代码 政务信息资源唯一不变的标识代码。
4)信息资源提供方 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原则上,中央政务部门细化到内
设司局或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地方政务部门细化到内设机构和所辖政 务部门。
5)信息资源提供方代码 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代码。信息资源提供方细化到内设
司局或机构的,其代码仍使用政务部门代码。代码采用《国务院关于 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 体方案的通知》中规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信息资源摘要 对政务信息资源内容(或关键字段)的概要描述。
7)信息资源格式 对政务信息资源存在方式的描述。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1:15: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3/47981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资源   政务信息   目录   信息   部门   政务   分类   数据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