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绿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能源高效利用、绿低碳发展、科学布局及集约建设、算力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16个指标,具体详见下表。 表1国家绿数据中心评价指标表
序号指标权重分值
一、能源高效利用
1电能利用效率40
4能源利用智慧管控水平5
5余热余冷利用水平4
二、绿低碳发展
6水资源利用水平4
7绿采购水平4
8绿运维水平4
9绿化改造提升情况2
10绿公共服务水平3
三、科学布局及集约建设
11科学布局水平5
12集约建设水平5
四、算力资源高效利用
13机柜资源利用(上架率)水平4
14算力负荷利用水平3
15网络资源利用水平3
16信息系统能效及单位能耗产出水平2
二、指标说明及评分规则
绿数据中心各评价指标的的具体指标说明及评分规则如
下。
(一)能源高效利用
1.电能利用效率
1.1指标说明
所申报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情况。
1.2评分规则
总分40分。
依据《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40879)所规定“测试与计算方法”进行连续一年不间断测试所获得的全年数据中心总电能消耗及信息设备电能消耗实际测量数据进行计算(本文件内提及的“连续一年”均为同一测试周期)。
所申报数据中心全年数据中心总电能消耗实际测量数据与信息设备电能消耗实际测量数据的比值高于1.30,该项指标不得分;比值等于1.30,该项指标得20分;比值相比1.30每低0.01,该项指标得分对应在20分基础上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40分(说明:公共机构、金融领域所申报数据中心如规模小于3000标准机架,得分所依据比值起始计算值为1.50)。
2.可再生能源及储能利用水平
2.1指标说明
所申报数据中心应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及储能情况。
2.2评分规则
总分10分。
所申报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最终得分按照公式R⨯
=计算得出。
M
N
式中:
R为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最终得分。
M为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初始得分。依据《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4部分:可再生能源利用率》(GB/T32910.4)计算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计算周期为连续一年,所采信的“公用能源供应商出具有效书面文件”为该周期内签发的可再生能源绿电力证书,数据中心总电能消耗为相应周期内连续一年数据中心总电能消耗实际测量数据)。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大于0得1分,达到10%得2分,相比10%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分加0.1分。
N为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系数。所申报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与所申报数据中心所在省(区、市)上一年度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的比值(均采用百分数形式进行计算)小于1时,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系数为该比值。如比值大于1,则该系数为1。
所申报数据中心在自有场所建设有水蓄冷、相变蓄冷等蓄冷系统,并获得可佐证的良好应用,得2分。
所申报数据中心积极利用新型储能技术、氢能等作为数据中心后备电源装置,且容量不低于总容量10%,得1分。
以上各项得分相加为本指标项得分,最高得10分。
3.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下降水平
3.1指标说明
所申报数据中心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下降情况。
3.2评分规则
总分2分。
计算所申报数据中心年度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较上一年度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降低的幅度,比值不小于4.5%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如因年度信息流量极低原因无法计算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年度下降幅度,提出佐证并经认定后,可申请直接得2分)。
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下降幅度按照公式“1-J1/J2”计算。式中J1和J2为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
年度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按公式)
=
J 计算得出。
A
H
+
(I
式中:
A为连续一年数据中心总电能消耗实际测量数据,单位为kW·h。
H为连续一年数据中心通过网络从外部接收数据总和,单位为Mb;
I为连续一年数据中心通过网络向外部发送数据总和,单位为Mb。
4.能源利用智慧管控水平
4.1指标说明
所申报数据中心在能源利用智慧管控方面所达到水平。
4.2评分规则
总分5分。
所申报数据中心建有能源管控中心并稳定运行,实现对数据中心各类基础设施运行综合化、自动化、精细化、高效化管控,取得可佐证的良好效果得4分。
所申报数据中心将信息设备的风扇、电源等运行情况及各类处理器(如:CPU、GPU等)、存储等资源利用情况纳入数据中心能耗监控和管理范围,利用智能化管控手段实现信息设备等算力设施全节点与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联动节能,取得可佐证的良好效果得4分。
所申报数据中心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及能耗测量需求,并
定期开展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在此基础上,所申报数据中心具有基础设施能耗统计分析制度、奖惩办法和长效考评机制,以及引导基础设施租赁用户或信息设备管理部门提升信息设备能效水平的创新计费模式或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取得可佐证的良好效果得1分。
以上各项得分相加为本指标项得分,最高得5分。
5.余热余冷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