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专利统计数据看泛珠三角经济区的科技竞争力

专利统计数据看泛珠三角经济区的科技竞争力
美国海陆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 马锋
评价一个地区的国际竞争力的指标有很多,对指标的分析方法也不尽相同。在知识经济时代,科技竞争力的强弱往往与综合竞争力的强弱是一致的。对专利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是评价一个地区的科技竞争力的主要方法之一。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与泛珠三角区相关的专利数据,对泛珠三角区的科技竞争力作出初步的评价。
泛珠三角经济区面积为199.56万平方公里1,是日本的近五倍2,人口有4.53亿3,是日本的3.54倍4。2003年,泛珠三角经济区中大陆地区9省区的生产总值为人民币38846亿元5,为大陆地区整体的33.29%,如果按世界银行公布的中国生产总值折算6,应为4717亿美元,如果算上香港7、澳门,泛珠三角经济区生产总值超过6200亿美元,大约是生产总值排在全球第二位的日本的七分之一,与排在全球第11位的韩国相当8。泛珠三角经济区的生产总值在全球经济体系中占有一定份量,但泛珠三角经济区的科技竞争力如何呢?
一、专利与科技竞争力
专利是指国家依法授予权利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一定时间内享有专有权。中国专利法将专利分为“发明”、“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二十年,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十年。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含义作了解释。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均需具有“新颖性”,对“发明”和“实用新型”还有要求具有“创造性”。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要求。但是,在授予专利权之前,知识产权局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即对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进行审查。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作实质审查,仅作初步审查。初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提交的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只要初审合格,“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就可以获得授予专利权。
在大部分国家,“外观设计”由专门的“外观设计法”来调整,不属于“专利”。有些国家有与中国“实用新型”类似的专利,但更多的国家,专利就是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授权不经过实质性审理,因此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属于无效专利的比例远比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为高。虽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商业价值有时很可观,但一般
认为,“发明”专利比“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更能反映一个地区的技术竞争力。本文集中分析需要经过实质审查才授权的“发明”专利。
二、泛珠三角经济区与中国其他地区的比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5年4月21日发表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新进展》白皮书9提供了这样的数据: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353807件,其中国内申请278943件,占总量的78.8%,国外申请74864件,占总量的21.2%。
这里的专利指的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之总和,国内申请的专利中,“发明”专利仅占24%,而外国申请的专利中,“发明”专利占
86%10。因此,如果只看“发明”专利,国内申请占的比例远没有其在专利申请总量中的比例那么高。
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130133件11,其中国内申请65786件,占总量的50.5%,国外申请64347件,占总量的49.5%。而泛珠三角经济区(包括香港和澳门)提交的“发明”专利有15210件12,占国内申请的
23.2%。
2004年,中国授予“发明”专利权共49360件13,其中国内申请18241件,占总量的37%,外国申请为31119件,占总量的63%。泛珠三角经济区(包括香港和澳门)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为3934项14,占国内申请的21%。
如果把泛珠三角经济区的2003年生产总值、2004专利申请数、2004年“发明”申请数和2004年“发明”专利授权数与中国其他地区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的话,就会发现,泛珠三角经济区2004年的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授权数占全国(包括香港和澳门)总量的比例低于其生产总值占全国(包括香港和澳门)的比例(见下图)。
在专利质量相当的情况下,专利的数量在是评价一个地区科技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指标。泛珠三角经济区的大陆地区九省和其他大陆地区处在相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作者认为,泛珠三角经济区在中国提出的专利申请中,有效专利的比例与内地其他地区提出的专利申请中有效专利的比例,不会有显著差
别。因此,作者认为可以得出这样的初步结论,泛珠三角经济区的科技竞争力对生产总值的贡献,并不比内地其他地区科技竞争力对生产总值的贡献大。泛珠三角经济区作为一个整体,其科技竞争力,并不比中国内地平均水平高。
三、从全球视野看泛珠三角经济区的专利数据
美国是泛珠三角经济的主要出口地区之一。泛珠三角经济区出口到美国的产品的技术附加值水平是高还是低,泛珠三角经济区在美国申请的专利的数量,无疑是评价的重要指标。
根据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的统计数据,在2000到2003年,美国本土、中国大陆地区、中国香港、、日本、德国、新加坡和南韩在美国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数为15:
2000年 2001年2002年2003年专利申请总计 157494 166037167333169028美国本土申请 85068 876058697287901海外申请 72426 784328036181127日本 31295 332243485935517德国 10235 112591128011444
地区 4667 537154315298南韩 3314 353837863944中国香港 179 237233276新加坡 218 296410427中国大陆 119 195289297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据,2003年中国大陆地区向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的发明专利共有649
项,其中来自泛珠三角经济区(不包括港澳地区)的有170项,占总量的26.2%。如果按这个比例估算,泛珠三角经济区(包括港澳地区)在美国申请的发明专利总数大约如下:
2000 200120022003泛珠三角经济区
(估算约数) 210 288309353
把这组数据与日本、地区、南韩在美国申请的发明专利相比,有相当大的差距。以2003年为例,泛珠三角经济区在美国申请的发明专利数量只有日本的0.99%,地区的6.66%,南韩的8.95%。泛珠三角经济区2003年的数据,不及日本1964年(407件),地区1988年(457件),南韩1991年(405件)的水平。
因此,泛珠三角经济区在全球视野中,其科技竞争力,与日本等发达经济体相比,相差甚远,与地区、南韩等地区相比,也有相当大的差距。
四、泛珠三角经济区省区间的不平衡
在泛珠三角经济区各省区之间,发明专利申请数存在较大的不平衡。
我们先看中国发明专利。下图为2004年泛珠三角经济区提交的15210项中国发明专利中,各省区的数据对比图16:
从上图可以看到,广东省的发明申请量,远高于其他省区。
我们再来看各省区2002年和2003年向提出发明专利的数据。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据17,广东省和香港地区向申请专利的数量,比泛珠三角其他省区高很多。下图是2002年和2003年各省区向申请发明专利的数目。
2003年各省区提交的PCT(专利合作条约),广东省和香港地区也明显高于泛珠三角经济区其他省区。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7:37: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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