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
NH15A002
事项名称
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颁发的证件名称
佛山市大中型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备案表或佛山市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备案表
颁发的证件有效期
审批依据
1.《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  20076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2.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设字〔200824  200841日起施行)第三条
3.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大中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建科〔20108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府办〔201758号)中《广东省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第二大点第六小点
5.《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的通知》(粤府〔2005120)第三条
6.《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推进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事项改革的通知》(佛建管函〔201937号)第一、二、三、六点
审批范围和审批条件
一、审批范围
南海区内,但不包括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园区内。
二、审批条件
一、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设字〔200824号)第三条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办理初步设计审查: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工程等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
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府办〔201758号)中《广东省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第二大点第六小点缩小实施项目范围:(2)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施范围为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划分,国务院和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中型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大中型项目。实施范围外的项目可不再开展初步设计审查。
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推进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事项改革的通知》(佛建管函〔201937号)第二点  符合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范围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或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有专家签名的审查意见。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到在项目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建设单位应对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负责。
四、《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的通知》(粤府〔2005120)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各级备案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符合备案范围的企业投资项目及有关内容予以确认,并进行信息收集管理的行政行为。
  前款所称备案机关是指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即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经济贸易部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办理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和非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各级经济贸易部门负责办理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不再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审批。
申请材料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复印件。
材料依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推进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事项改革的通知》(佛建管函〔201937号)中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指引》第九点。
材料名称
接件标准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原件
复印件
(须核对原件)
1
佛山市大中型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备案表或佛山市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备案表
1.加盖建设单位用章。各部门收到送达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评审资料后无出具意见则在意见文号一栏填写“已送达,无意见”。
2.按项目类型提交相应的备案表。
2
0
纸质
2
初步设计审查会议邀请函
加盖建设单位用章。
1
0
纸质
3
初步设计审查各单位签到表
参会部门、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人员的签名。
0
1
纸质
4
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签名表
专家签名。
1
0
纸质
5
初步设计审查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意见
有专家签名。
1
0
纸质
6
初步设计专家及职能部门审查意见
有专家签名。
1
0
纸质
7
初步设计审查项目初步设计评审部门意见
可选材料。
0
1
纸质
8
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1.可选材料。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需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2.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0
1
纸质
9
抗震专项论证意见
1.可选材料。应当进行抗震专项论证的市政公用设施专项工程需提交。
2.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0
1
纸质
10
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当经办人为公司法人本人时,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加盖公司公章。
审批受理机构名称
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审批受理机构地点
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审批决定机关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
审批流程
呈交资料、备案
审批时限
资料齐全,即办
审批表格
佛山市大中型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备案表或佛山市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备案
咨询与投诉机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
咨询与
8628607186320157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其他审批; □日常管理
备注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3:59: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3/47816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项目   审查   备案   投资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