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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共识》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14
【字 号】苏府[2012]235号
【施行日期】2012.1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标综合规定
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共识》深入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府〔2012〕23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共识〉深入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4日
  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共识》深入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苏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认真践行2011年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苏州共识》,深入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全面提升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快建设品牌强市,更好地运用商标战略服务苏州经济转型升级和“三区三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苏州共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意识,丰富商标战略内涵,提升商标战略实施的组织化水平,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帮扶、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优化政策举措,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力,力争把苏州建成品牌强市,为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要求
  (一)商标战略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商标战略的实施,将商标战略与苏州产业导向、城市规划、科技贸易政策实现有机融合,实现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确定的“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5%”的目标。
  (二)商标注册申请量大幅提升。到2015年,全市年均注册申请商标1.7万件以上,注册商标总数超过15万件,力争实现生产自主产品的制造业企业、有市场化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企业、具有行业特的服务型企业和有竞争优势的其他传统产业企业在国内至少拥有1件注册商标。
  (三)知名度品牌实现高度集聚。到2015年底,行政认定驰名商标总量超过80件,江苏省著名商标达到600件,苏州市知名商标达到800件,省级产业集品牌基地5个以上,市级产业集品牌基地10个以上,力争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成果转化快、产业集聚效应强的区域特品牌集。
  (四)企业运用商标能力显著增强。高知名度品牌幅射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品牌成为苏州企业开拓市场、实施规模扩张以及参股、质押融资的有效载体;商标价值在运用中得到快速提升。
  (五)商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加快商标战略实施的措施,各乡镇(街道)逐步设立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和指导机构。企业商标管理、运用、保护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商标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得到有效衔接,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商标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重点工作
  (一)积极实施“一企一标”工程,着力推动全市注册商标总量的稳步提升。“一企一标”工程
主要是以企业为实施主体,通过政策引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有效指导,基本实现全市生产自主产品的制造业企业、有市场化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企业、具有行业特的服务型企业和有竞争优势的其他传统产业企业在国内至少拥有1件注册商标;实现农产品注册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服务业注册商标在2010年底的基础上翻一番,涉外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30%,到2015年涉外商标注册总量超过1000件。
  (二)深入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围绕全面落实《苏州共识》,进一步加快国家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示范镇(街道)、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基础上,通过总结评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考核办法,将创建活动作为示范城市建设的有效载体,扎实开展,深入推进。
  (三)大力推进品牌培育基地建设,增强品牌集聚示范效应。根据省、市品牌培育基地认定标准,把苏州产业优势明显、集聚力强的产业集培育成为品牌培育基地,鼓励注册成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以统一规划、整体推介、统筹运用、联合保护的方式推进区域性品牌整体建设,并积极探索在社会宣传、政府采购、土地供给、税收优惠、质押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将其真正建设成为骨干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高地、中小企业品牌成长的摇篮。
  (四)强化企业商标战略实施服务,提升企业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商标战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在乡镇(街道)设立企业商标战略实施指导站,加强对企业商标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辖区内自主商标企业做到商标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及时制订适合本企业品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企业商标发展年度目标,制订企业商标权发展保护的有效措施,指导辖区内知名企业建立完善商标权自我保护网络。指导有条件的知名企业建立商标战略实施绩效评价体系,帮助企业解决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苏州品牌国际化建设。针对我市经济开放度高、加贸企业多的特点,积极引导本市有一定规模的出口企业以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工商、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健全苏州品牌国际化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商标国际注册保护的行政指导,通过开展法规政策宣传和举办出口企业商标国际注册培训班等形式,提高出口企业国际商标注册、运用、保护意识,引导规模企业以商标实现国际市场的战略布局和有效防范国际市场风险。在全省率先加强与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建立企业商标注册信息库和维权投诉协调机制,聘请专业机构对我市出口品牌提供咨询和评价服务。
  (六)加强商标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商标战略意识。着力构建以苏州商标网、媒体专版、品牌宣传展示一条街为主体、覆盖全社会的商标宣传网络,全方位多形式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展示苏州商标战略成果,进一步营造苏州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的氛围。各级政府要将商标法律知识列入相关党政干部培训课程,与本地高等院校合作成立商标战略研究咨询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每年要举办企业负责人和商标联络员商标战略知识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市企业商标战略实施水平。
  (七)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积极构建长效保护机制。深化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建立统一的商标专用权保护信息系统,落实省、市重点商标保护制度。建立商标权保护预警应急机制,建立商标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完善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合作机制和商标专用权保护域内外协作机制。加强商标印制管理,增强源头治理效果;积极探索加强网络交易商标监管;通过进一步明确市场举办方责任,加强流通领域商标监管。
  (八)加强商标战略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商标战略综合服务体系。加强有苏州特的商标文化建设,高水平打造商标宣传平台,不断提升苏州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强商标协会和商标中介机构建设,不断加强商标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商标信息化建设,为商标战略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是政府主导下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各级政府要制定完善商标发展“十二五”规划,将商标工作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目标,建立完善考评体系,确保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要充分发挥各级商标战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做好全市商标战略组织实施沟通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
  (二)强化督查力度,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机制。要强化督查,各级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要根据商标战略实施部门职责和政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地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予以通报,确保商标战略顺利实施。要严格考核,探索建立商标战略实施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商标战略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和通报制度,全面提升商标战略实施整体水平。
  (三)加大帮扶力度,进一步完善政策推动机制。在苏府〔2009〕177号文件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完善我市品牌(商标战略)资金奖励政策,对获得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和集
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的单位进行奖励,用于引导、扶持和奖励商标战略实施优秀企业,进一步激发全市各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热情。同时,在政府采购、土地供给、税收优惠、质押融资等方面,对驰、著、知名商标和品牌培育基地给予政策扶持,提升苏州商标运用水平,加快品牌强市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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