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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其辖区内首次获“陕西省著名商标”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6.银行:
通过省市著名商标进行质押贷款 。
二、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陕西省(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 ●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行业中领先;
●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三、申请认定著名商标材料(近3年: 2010、2011、2012年) (一)《著名商标申请表》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简介1500字左右(电子版); (三)该商标注册证及该商标转让、变更、续展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四)该商标使用情况证明材料;(有关商标的宣传册、产品宣传业页、公司名片、信封、产品说明书等宣传品);
(五)该商标专用权受到保护的证明材料;(是否有商标侵权记录,如果没有不用提供);
(六)该商标近3年的广告宣传证明材料;(10年、11年、12年广告合同和广告发票、广告宣传、包括参加展会、印刷广告费等情况复印件,每一年抽取3-5分就可以了);
(七)使用该商标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额、纳税、净利润、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的数字清单及证明材料;(准备10年、11年、1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财务公章(一式5份),在准备近三年缴纳国税、地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近三年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复印件,每一年抽取3-5分就可以了);
(八)法定机构出具的能证明使用该商标商品质量的材料(如卫生、质量检测、检验、检疫报告等);
(九)使用该商标商品的生产经营许可材料(如卫生、安全、环保、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