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培养方案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培养方案
(清华大学学位委员会法学分委员会20130621日通过,20139月起开始执行;201412日法学分委员会修改通过)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其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通过系统的培养,法律硕士专业毕业生应能够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能够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法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和学制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三年。
四、培养方式
1、通过课程教学、实践必修环节训练和学位论文撰写,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2、采用学分制,总学分要求为80学分,其中必修课为32学分,实践必修环节≧11学分,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27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
3、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考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4、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5、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6、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
五、课程设置
法律硕士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课程,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一) 必修课32学分)
1.
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60680012
2学分
2.
法律职业伦理
80661342
2学分
以上两门课程择一即可
3.
自然辩证法概论
60680021
1学分
4.
英语(第一外国语)
60640012
2学分
5.
法理学
70660013 
3学分
1
6.
宪法学
80660293
3学分
1
7.
民法总论
70660553
3学分
1
8.
刑法总论
70660133
3学分
1
9.
刑事诉讼法学
80660113
3学分
1
10.
民事诉讼法学
80660063
3学分
2
1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70660473
3学分
2
12.
经济法总论
80661273 
3学分
1
13.
国际法
70660453
3学分
2
(二) 选修课(≦27学分)
1.
英语(II
70660092
2学分
2.
中国法律史
80661363
3学分
3.
商法学
80660053
3学分
4.
国际经济法学
80660103
3学分
5.
国际私法学
80660093
3学分
6.
80661863
2学分
7.
环境资源法学
70660503
3学分
8.
刑法各论
70660193
3学分
9.
合同法
70660564
4学分
10.
侵权行为法
80660233
3学分
11.
物权法
70660582
2学分
12.
比较法总论
70660243
3学分
13.
海商法
70660183
3学分
14.
电子商务与法律问题
80660312
2学分
15.
税法
80661312
2学分
16.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80661282
2学分
17.
刑事证据法
70660423
3学分
18.
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
80660992
2学分
19.
民事诉讼案例分析
80661383
3学分
20.
民事证据法
80661562
2学分
21.
科技法讲座
80660602
2学分
22.
金融与金融法讲座
80660722
2学分
23.
知识产权案例研讨
80661293
3学分
24.
专利代理实务
80661743
3学分
25.
法律实务讲座
80660612
2学分
26.
法学专题讲座
80660272
2学分
27.
外国法专题讲座
80660702
2学分
  28我院法律硕士指导委员会认可的其他选修课程
六、实践必修环节(≧11学分)   
1  法律文书                          80660262          2学分
  法律英文写作( Legal Writing)    80661993          3学分
2  模拟法庭训练                      70667014          4学分
3  法律谈判课                        70667022          2学分
  辩护技巧                          80661983          3学分
4  法律实践课                        70667033          3学分
法律实践课程要求:(1)实习单位应是公检法系统、律师事务所、立法机关或其他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公司的法律部门等;(2)实习须以法律实务为主要工作内容;(3)实习时间不少于三周;(4)实习结束后,需由实习单位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出具实习鉴定并盖章;(5)每位学生根据实习情况向法学院教务办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内容可以是调查报告、案例分析、论文等。
七、学位论文10学分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还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
论文写作应当规范,论文字数应在15000—20000字之间。
八、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二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九、主修方向
法律硕士研究生可通过选修特定的专业课程(在总学分之内)和完成该专业方向的毕业论文来确定自己的主修方向。每位同学只能选择一个方向。
达到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并完成主修方向所要求的课程和毕业论文的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同时,还将获得法学院为其颁发的主修方向结业证书。
我院目前设立的主修方向包括:知识产权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方向以及国际知识产权法方向。
各主修方向的课程要求:
(一)知识产权法方向(在下列课程中选修14个学分)
1
知识产权法
80661863
3学分
2
专利法专题研究
80661403
3学分
3
著作权法专题研究
80661373
3学分
4
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
80661413
3学分
5
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英文)
80661193
3学分
6
网络环境的知识产权法
90660233
3学分
7
知识产权法专题研究
80661613
3学分
8
知识产权与中国革命
90660243
3学分
9
专利代理实务
80661743
3学分
10
知识产权许可
70660603
3学分
11
网络规制法
80660883
3学分
12
知识产权实务
80661432
2学分
13
国际知识产权法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1
80661202
2学分
14
国际知识产权法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2
80661212
2学分
(二) 国际经济法方向(在下列课程中选修10个学分)
1
国际经济法
80660103
3学分
2
国际私法
80660093 
3学分
3
海商法
70660183
3学分
4
外国法专题讲座
80660702
2学分
5
税法   
80661312 
2学分
6
贸易救济理论与实践
80661512
2学分
(三) 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方向(全部必修)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6:46: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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