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全文最新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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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创新和科技进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专利,指技术创造在技术上属于新的、有进步性,并且能够对于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供技术解决方案的技术方案。
第三条 专利按照申请的对象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第四条 专利适用期限分为发明专利专利权有效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有效期限为十年。
第二章 专利权
第五条 专利权是专利法赋予专利权人的在控制专利的技术解决方案上所享有的权利。
第六条 专利权包括专利使用权和专利排他权。
第七条 专利权人特指获得法律保护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并且包括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让人。
第八条 专利使用权是指除专利权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专利的权利。
第九条 专利排他权是指专利权人对于真正保护范围内的专利技术解决方案所享有的控制、使用和许可的专有权利。
第三章 专利的获取
第十条 申请发明专利的,必须发明创造为在技术上属于新的、有进步性,并且能够对于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供技术解决方案。
第十一条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必须发明创造为在技术上属于新的,并且能够对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提供实用性的技术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必须发明创造为产品的形状、纹样或者其组合。
第四章 专利的审查与授权
第十三条 申请专利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给予授权。
第十五条 专利授权的效力自公布之日起发生。
第十六条 专利授权的范围由专利的附图、说明书和发明内容确定。
第五章 专利权的限制
第十七条 专利权不能排除他人基于非商业目的使用专利技术解决方案。
第十八条 专利权人不得滥用专利权,妨碍公众利益的实施。
第十九条 专利技术解决方案属于新闻报道的范围,可以在新闻门类中自由使用。
第六章 专利的权益转移和许可
第二十条 专利权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根据合同约定或者通过继承方式进行转移。
第二十一条 专利权转移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转移手续,取得转移证书。
第二十二条 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解决方案。
第七章 专利的维持和失效
第二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专利年费。
第二十四条 专利权人不缴纳专利年费的,专利权宣告无效。
第二十五条 专利权人可以自行放弃其专利权。
第八章 专利保护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 侵害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第二十七条 专利权纠纷可以通过和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二十八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建立专门机构,处理专利保护相关的纠纷事项。
第九章 同一爱果体的专利申请
第二十九条 同一爱果体的专利申请在同一时间内不得有多个申请。
第三十条 同一爱果体的专利申请在同一时间内的申请人可以协商一致,选择保留有效的申请。
第十章 罚则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进行专利技术解决方案的使用,构成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法律进行惩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制作、销售专用于侵害他人专利权的教科书、设备等,构成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法律进行惩处。
第三十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对于违反本法的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他人专利权,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法施行后,已经授权的专利继续有效,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正在审理的,适用本
法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法施行以前和本法施行后已经公布的专利申请,不得根据本法变更其申请日期。
第三十七条 国际间依据国际条约或者双边、多边合作协议,由外交机构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有关专利事宜。
以上为《专利法全文最新2023》的内容概要,详细内容请参阅《专利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2:22: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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