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14.06.25
∙【字 号】苏知发[2014]73号
∙【施行日期】2014.06.2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正文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四期《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苏知发〔2014〕73号)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在我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机关贯标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省知识产权局拟于7月1日至7月17日,在全省多个培训点举办第四期《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13个省辖市、全省100个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负责贯标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各1名;
(二)2014年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企业内审员各1名。
二、培训班次安排
鉴于苏南各市开展贯标工作基础好、成效明显,也鉴于省知识产权局贯标专项培训经费的有限性,经研究,拟由苏南各市自行组织贯标专项培训,并在培训课程、师资、时间上请各市与我局进行沟通。
苏中和苏北地区贯标专项培训工作,我局依据各市贯标备案企业数量和就近原则,拟在苏中地区举办1个培训班,地点设在泰州市(包括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泰兴市相关人员),在苏北地区举办2个培训班,地点分别设在淮安市(包括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相关人员)和宿迁市(包括宿迁市、徐州市、沭阳县相关人员),各班次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苏南各市培训时间和地点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