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名特优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探讨

新疆名特优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探讨
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通过商标法律以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方式保护地理标志,这也是国际上保护地理标志的一种主要方式。对名特优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本文认为,对优质、特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是充分利用国际规则的客观需要,也是合理利用与保存农业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的现实要求,更是新时期促进农业发展、扩大农产品出口、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新疆 名特优农产品 地理标志 保护
地理标志的内涵
在与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中,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s)作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作了专门的规定。TRIPS协议规定:地理标志是指证明某一产品来源于某一成员国或某一地区,或该地区内的某一地点的标志。而该产品的某些特定品质、声誉或其他特征,在本质上可归因于该地理来源。由此可知,WTO提出要予以保护的地理标志有三个基本点:必须证明是某一产品的真实来源(即原产地的地理位置);该产品须
具有独特的品质、声誉和其他特点;这些独特的品质、声誉与特点在本质上可归因于特定的地理位置。这一定义,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下的《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所说的原产地名称标志在知识产权属性方面是相同的,都是指某一特定产品来源于某一特定地域(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地区),而且其特性与该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密切相关,符合这些基本规定的特定地域即为原产地。因此,可以得出结论:TRIPS协议关于地理标志的规定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原产地名称的规定是基本一致的。
2001年,我国修订的《商标法》不仅专门增加了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条款,而且对地理标志做了明确的定义: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由此可见,我国商标法所定义的地理标志与TRIPS协议的定义基本一致,都是包含原产地为特征的特殊地理标志。
新疆名特优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意义
名特优农产品的基本特征是:产地有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产品加工历史悠久,在市
场上享有声誉,受消费者青睐。目前,新疆已注册了库尔勒香梨吐鲁番葡萄精河大枣9件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实践证明,对名特优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是充分利用国际规则的客观需要,也是合理利用与保护农业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的现实要求,更是新时期促进农业发展,扩大农产品出口、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
(一)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保护地理标志的最好方式是将其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予以注册,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虽然地理标志的注册人要求是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资格的机构,但是地理标志保护的受益主体是广大农民。
目前,我区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较为分散,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因此可以通过公司+农户+地理标志发展模式,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积极发展以地理标志为核心的特农业,进行产业化生产和现代市场营销,不断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区农业经济发展。这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内容。
(二)推进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建设及突破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
地理标志的保护,也体现在对原产地域产品的监控方面。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规定强调对原产地域产品的通用技术和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以及各种原产地域产品的质量、特性等方面,要求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具体要求如下:要求产品的原材料产自特定地域,并具有与生产地域的范围及地理特征相关的标准;要求产品在特定地域、以特定的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包括对产品传统加工工艺、安全卫生、加工设备的要求标准;产品必须达到与其生产地域特定地理特征相关的理化、感官等特标准,以及有关产品品质与功能的质量标准。
因此,实施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商标注册的保护制度将推动产地环境检测和生产技术规程及农产品标准化建设,促进农产品品质的不断提高,降低农残,有效突破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
(三)有利于实施农产品品牌化管理战略
地理标志所标示的产品与特定的地理区域相关联,独特资源在市场上具有比较强的比较优势,甚至会形成绝对优势,因而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是国家名、优、特产品质量与信誉的保证制度。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培育地方主导产业,形成地域品牌,为特定区域
内农产品被认知提供了一个信誉先导,为相关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构建了一个高位平台;同时,通过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也将推动新疆名特优农产品的品牌整合,不断提升农产品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为开发名牌产品、发展品牌农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促进新疆民族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
以地理标志保护的农产品,基本都是有传统渊源、经国家认定和广大消费者认可的名、特、优农产品,大多涉及民族、民俗及饮食文化,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有效运作,将促进新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断完善,并借助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全面、综合地利用和开发新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做到保护、开发、利用、传承、创新、发展相结合。
新疆名特优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问题
对于地理标志的保护与管理,目前存在两种不同的模式与途径:第一种是国家工商总局以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形式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与管理;第二种是国家质检总局依照《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以原产地域产品和原产地标记的形式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很显然,在对这一知识产权的保护上,出现了保护形式多样、法律法规交叉重叠、行政执法机关多头执法管
理的局面,各地地理标志保护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正是来自于管理体制上的冲突。除此之外,新疆名特优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地理标志保护意识淡薄
新疆光热资源丰富,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形成了丰富的物产资源,历史悠久的人文环境孕育了农产品独特的品质。这些特产品具有浓厚的地域特点,品质稳定、独特,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具有市场发展前景,但长期以来,受传统生产和经营方式的影响,忽视了品牌、商标发挥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的重要作用。
目前,新疆只有9件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的存量相比,申请注册的数量较少,相当一部分地理标志的使用者还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地理标志保护的意识淡薄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使某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为普通商品商标,使传统、优势资源难以得到全面保护,制约了新疆特经济的发展;存在假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不法行为,即地理标志的滥用现象,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淡化了特产的优良品质,削弱了特产的市场竞争力,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二)存在地理标志滥用现象
地理标志或原产地证明商标的使用,为新疆农副产品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机会,大大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起到品牌的示范带动效应,从整体上增强了新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带动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这些证明商标知名度的不断提高,侵权假冒问题也日渐突出。尤其是在国内外市场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库尔勒香梨证明商标经常受到侵权,其生产、销售都受到很大冲击。
假冒、仿冒、侵权、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的发生,扰乱了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使具有悠久历史和广泛知名度的新疆名特优农产品的品牌形象受到伤害,严重影响了新疆特产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对策
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商标注册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和生动活泼的实例,大力宣传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保护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观念和质量意识,广泛宣传和推广普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的有关知识,使广大农民懂得地理标志保护与农产品商标注册对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积极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农产品注册商标。
准确界定使用地理标志的条件。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农业部门要开展本地区农产品地理资源普查,深入了解符合地理标志保护要求的农产品资源状况、品质特征、生产、流通等情况。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主管部门要共同开展对已注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市场发展情况的调查,要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的发展规划及推进措施。同时,准确界定申请地理标记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使用地理标志的条件。申请的地理标记能否获得注册,主要取决于该商品是否具备地理标志所规定的条件,即该商品的特。其标准或者可以说唯一的标准是要看公众是否认为使用该标记的商品只来源于标记所指的地区。
规范地理标志的使用许可行为。为确保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科学性、严肃性、公开性和权威性,维护和管理好地理标志的许可使用工作,提高其品牌示范效应,主管部门应严格督促原产地证明商标注册人严格遵照《原产地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开展商标许可使用工作。建立健全使用证明商标审核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制度、原产地证明商标的保管和发放制度等。
充分发挥专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
组织可以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或商标的申请主体。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地理标志使用的管理权,承担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指导和质量管理的责任。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引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引导生产者严格按照特定的生产规程生产地理标志农产品,及时制定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和生产规程,开展地理标志标示产地条件的评价和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引导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生产、经营地理标志农产品。
树立与强化品牌意识。地理标志作为一个无形资产,要加强管理,避免资产流失,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地理标志管理涉及到地理标志的各个领域,如注册、认证、标准管理、国际协调等;同时要统筹生产,促进流通,规范市场秩序。地理标志的管理将是政府监管、同业监督和企业自律的统一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地理标志要发展,一定要打假扶优,实施名牌战略。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新疆著名商标,并以此推动名牌战略的顺利实施。
积极推动新疆名特优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推广民族精品,对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及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6:38: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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