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的研究与展望

20126201152013·1
理论与改革
作者简介:祝建辉(1975-),男(汉),陕西岐山人,博士研究生,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法治教育
【摘要】研究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问题,是当前全面提升公民素质、实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文章对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的研究进行了综述,指出了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总结出了进一步的研究展望,以期对我国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的进一步研究和实施有所裨益。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件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426[2013]01-0187-03
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
培育的研究与展望
祝建辉
(西北工业大学陕西西安710072)
■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
重要指标。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激励科技创新、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利益、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法律制度,日益成为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与之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当前我国公民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状况。现实生活中假冒商标、“山寨产品”横行,盗版光盘、盗版软件和盗版书籍大行其道,未经许可随意使用他人专利技术的现象频发。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如果缺少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内在支撑,就会成为一堆废纸,也就不能发挥激励创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公民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很难自然而然形成,需要通过培育。因此,研究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及其培育问题,是当前全面提升公民素质、实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试图对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问题的研究进行梳理与展望,以期将对此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
一、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研究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有学者关注到知识产权法律意识问题,并有少量研究成果,近10年才出现较为集
中的研究。总体来看,学界对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研究主要涉及到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概念与内容、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历史文化分析等方面。
对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研究,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概念和内容。邓超认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体现的是社会主体对法和法律现象的主观心理感受和认知把握状况,是人们对法的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具体包括知识产权取得、使用、保护、管理等意识[1]。由于“知识产权”本身就是一个法律概念,因此有些学者用“知识产权意识”这一称谓来表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并对其展开了初步研究。如何华认为,从总体上看知识产权意识是一种权利保护意识,它属于法律意识的下位概念,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是一种重要的非正式制度[2]。郑亮认为,知识产权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一定的公民对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社会主体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意志和情感的总和,知识产权意识不仅包括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还包
括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等[3]。刘军认为,知识产权意识应包括遵守知识价值意识、珍惜自己和尊重他人脑力劳动成果的诚信和责任意识、增强国际一体化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保护意识、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意识[4]。而有些学者则对“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作了区分,认为知识产权意识的外延比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要广,知识产权意识包括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的意识,而不仅仅指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这些研究对本文的研究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如黄勤南认为,知识产权意识是商品意识、竞争意识、发明意识、创新意识、效益意识和
法律意识的总和[5]。何焕锋认为,在当前我国公民中培育的知识产权意识包括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创新意识、创造意识、运用意识、管理意识和保护意识[6]。可见,对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基本概念和内容,人们还有不同的看法。
有些学者从历史文化的角度对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起源、发展及其原因进行了研究。吴汉东经过研究认为,我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朦胧的著作权法律意识,这主要表现在作品的署名权意识和作者身份权意识,但这种意识也仅局限于精神领域而未涉及经济内容。印刷术的发明催生了著作权意识中的经济内容,但宋时“已申上司,不许覆板”的保护措施主要保护的是出版者的利益,作者的利益仅受到间接保护,而且这种保护是具有特许权性质的个别保护,完整的著作权法律意识并未形成[7]。对此,美国学者William P.Alford 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他认为中国古代对出版者利益的零星、个案保护是政府出版审查制度的副产品,其目的是为了帝国对思想传播的控制、维护皇权,并没有自发形成现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8]。Charles R.Stone 进一步认为,在中国文化及其教育体制下人们非常重视引经据典,只有在自己的著作中大量逐字引用儒家经典才被认为得到成功的教育。由于所有受过教育的读者都知道引文的来源,因而在引用过程中并不标注,知识产权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较为淡薄[9]。杨屹东则认为,中国古代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著作权意识,但并没有形成系统的著作权体系,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儒家学说的影响、出版技术进步缓慢、中西文化的差异和作者地位低下等[10]。杨利华则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在于中国长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封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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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思想控制、传统的思想文化和权利意识,并且中国近现代著作权意识和制度是在西方著作权制度的影响下产生的[11]。李雨峰认为,中国近代对著作权的保护重点放在立法上,而忽略了对中国民众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养,这种情况甚至在民国建立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得到改变[12]。总之,在这一领域虽然有一些研究成果,但更多的研究集中于著作权领域,对商标权和专利权法律意识的历史文化考察研究还比较薄弱。
二、对我国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有些学者对我国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郭玉琼认为,知识产权教育的对象应为全体公民,应把知识产权教育理解为对公民知识产权意识的教育。在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重视不够,教育的内容不够全面、深入,学校教育仍有缺陷,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滞后等[13]。吴华英和沈蓉认为,知识产权教育包括了观念层面的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目前我国并未形成学前、初等、中等和高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教育体系。存在的问题是社会和学校不重视,教师专业素养有待提高、教学方法单一,过于偏重法学知识层面的理论教育等[14]。
由于认为知识产权的专业性较强,中小学阶段较难掌握,更多学者的研究集中于高校在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中存在的问题。如李辉生认为,全社会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提高离不开高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而高校的普及范围还有待拓宽,普及内容不全面、教育效果不理想,并将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简单归属于法学教育[15]。李恒川等认为,高校师生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是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滞后,而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知识产权师资力量匮乏、知识产权课程设计与教学方法不合理、对知识产权教育重视程度不够[16]。李晓秋等指出了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应是国民素质教育的观念未能深入人心,知识产权的大众化工作未被重视这一突出问题[17]。康利认为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应包括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教育,除了指出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在普及范围,领导和管理人员在认识上的误区以及师资等方面的问题外,还指出只注重知识产权知识的简单传授,忽视人格培养这一教育理念上的问题[18]。总体来看,虽然学者们对我国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但对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分析不够深入,还需进一步研究。
三、对国外培育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经验总结
有些学者对国外培育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经验进行了总结,这主要体现在对美、德、日、韩等知识产权强国和知识产权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的学习和借鉴上。金明浩分析总结了美国对公民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的成功经验。认为美国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教育纳入国民系列教育之中,十分注重对大众自幼开始开展尊重知识产权的自主性教育活动,并通过竞争表彰制度来激发公民的创造能力与兴趣,同时大力建设知识产权相关教育基地,使得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活动得以持续进行[19]。秦彩萍等认为美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普及教育,表现在中小学生要接受知识产权的启蒙教育,大学均开设“知识产权教
育”课程,使学生掌握包括法律在内的社会科学常识,运用知识和科学的思维方式解决个人与社会问题[20]。叶美霞等总结了德国知识产权教育的经验,指出德国尤其重视企业对员工知识产权意识的培育,应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信息渠道,全面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21]。林炳辉研究了日本对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育,认为日本采取的是政府、学校、社团和企业结合运作的模式,教育是主要手段。在教育方面的努力主要涉及文部科学省、经济产业省和特许厅三个部门,尤其是特许厅在培育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方面起到了主导作用[22]。刘鸿锋等进一步研究了日本的知识产权教育体系,认为日本较为完善的三层次教育体系值得我们借鉴,即针对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启蒙教育、针对大学生和研究生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针对一般国民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23]。王珍愚和单晓光认为韩国对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方面的突出特点是重视专利意识的培育。韩国特别注重培养学生及全社会的发明意识,在全社会范围内鼓励发明创造,确定“发明日”并强调创新和知识经济的重要性。韩国许多大学还将获得优秀发明奖的高中学生直接保送升入大学,并成立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创立国家发明教育中心,为大规模地培养发明创新人才和普及知识产权意识奠定了基础[24]。
西方学者除总结西方国家的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教育经验外,还对教育中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分析。如Monisha Deka 认为,美国近年来通过制定关于威慑盗版的教育法案、互联网用户教育方案等使公民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规范化,但教育的重点在于针对知识产品的消费者,而忽略了针对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和创造者的教育。英国的公民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也存在类似不足之处[25]。
四、对如何培育我国公民的知产权法律意识的研究
关于如何培育我国公民的知产权法律意识的研究,也存在高等教育阶段进行还是多个教育阶段进行的不同看法。大多学者将研究重点放在高等教育阶段,如朱玛认为,高校应通过价值导向功能促进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而在知识产权及其意识教育过程中要将知识产权教育与创新教育、素质教育、法治教育等其他类型教育相结合,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尤其要因专业施教[26]。林霖等提出了“知识、意识、能力、行为”四位一体的高校知识产权教育模式,强调多元化的教学目标设立,认为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要取得效果,就应与知识产权知识灌输、能力提升、行为矫正结合起来进行[27]。郭秋梅等认为,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应包括高校教师和学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培育,而建立完善的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制度与体系、结合素质教育进行、加强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及教材建设是培育过程中要重点贯彻的几点[28]。对于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问题,台新民提出要借助校企合作,打造专兼结合的知识产权师资队伍[29]。
有些学者在研究高校培育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同时,对高校之外的其它因素也适当进行了考虑。如罗青兰等认为,国家与地方政府要重视和大力扶持高校知识产权教育,来提高知识产权意识,要出台并完善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规与制度,并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与舆论导向作用,将知识产权教育融入各学科当中进行[30]。但有些学者直接研究了在多个教育阶段如何培育公民的知产权法律意识。如刘华认为,由于知识产权侵权人学历层次多元化和知识产权意识养成的周期性和持续性等原因,仅仅依赖高等
教育阶段的知识产权教育不能满足社会对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需求,科学的知识产权教育模式应该是贯穿于多个教育层次[31]。陈美章进一步提出了小学的知识产权启蒙教育、中学的知识产权基础教育和大学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培育体系[32]。杜荣霞和刘冰也认为要在全社会培育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而针对知识产权侵权较为普遍的现状,关键是要树立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同时应通过经济杠杆、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并严格执法来培育公民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33]。总之,对中小学阶段培育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研究还是较少。此外,除通过学校教育培育公民的知产权法律意识外,家庭和社会也应该有所作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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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两方面的研究成果也不多。
五、研究展望
综观已有研究可以发现,尽管学者们近年来对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育问题给予了关注,但研究基础较为薄弱、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针对研究中的不足和局限,我们提出进一步的研究展望。
1.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研究。对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研究是培育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当前对此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研究成果不多。如对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基本概念及其包括哪些内容,还有较多分歧。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形成一部专门研究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学术专著,只有少量的论文。研究内容也不够系统,只是一些零星、分散的研究。应该对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理论基础、形成条件、形成过程、形成模式、现状及其成因进行系统的分析和探讨。
2.重视对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的理论探讨。当前对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的理论层面研究较为薄弱,现有研究大多集中于培育的实践操作层面的分析。理论层面的问题如不作深入研究,实践操作层面的研究就缺乏指导,难以深入。应该对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的概念、特征、构成要素,以及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形成机理等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3.加强家庭和社会对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的研究。学校对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育固然正规而且重要,但一个人一生中在学校的时间毕竟有限,受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也不容忽视。现有研究大多关注了学校对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育,而忽略了家庭和社会的培育,研究不够全面。即使在学校培育方面,现有研究也将重点放在了高等教育上,对中小学培育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关注较少。家庭和社会如何规范化地培育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值得我们进一步去研究。
4.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的定位研究。现有研究大多是从知识产权专业知识教育的角度来研究问题的。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育应该定位于素质教育,而不是知识产权专业教育。因为培育对象是全体公民,其文化水平和经历存在较大差异,而试图将较为艰涩难懂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灌输给公民的做法是不现实的。因此,不能局限于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传授,而应该将重点放在提高全体公民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等意识和素质上。从公民素质教育的角度展开分析和探讨,是下一步研究的一个重点。
5.对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培育的整体设计。培育公民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必然要涉及培育主体要具备什么条件、我们的目标是培育什么样的公民、向公民宣扬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具体包括哪些意识、通过哪些途径和方法来培育、需要哪些保障条件和什么样的环境来培育等等问题。但现有文献对此仅属于点的研究,面上的研究较少。也就是说,在下一步研究中,需要从整体上对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育主客体、培育目标、培育内容、培育途径、培育方法以及培育的环境和保障体系等问题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和研究,从而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参考文献:
[1]邓超.大学生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西南交通大学,2009.
[2]何华.知识产权意识的制度经济学分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7,(6):27-30.
[3]郑亮.论高校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J].科教导刊, 2011,(7):40-41.
[4]刘军.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及其培养途径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07.
[5]黄勤南.论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几个问题[J].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1992,(5):52-57.
[6]何焕锋.我国社会应培育的知识产权意识[J].法制与社会, 2008,(12):216.
[7]吴汉东.关于中国著作权法观念的历史思考[J].法商研究——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5,(3):44-49.
[8]William P.Alford.To Steal a Book is an Elegant Offens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n Chinese Civilization.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pp13-26.
[9]Charles R.Stone.What Plagiarism Was Not:Some Pre-liminary Observations on Classical Chinese Attitudes Toward What the West Calls Intellectual Property.Marquette Law Review, Fall2008,pp229-230.
[10]杨屹东.中国古代版权意识与现代版权制度辨析[J].图书馆学研究,2006,(1):100-101.
[11]杨利华.中国古代著作权保护及其成因探析[J].金陵法律评论,2004年秋季卷:38-48.
[12]李雨峰.思想控制与权利保护[D].博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03.
[13]郭玉琼.我国知识产权教育的现状及对策思考[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8,(4):62-63.
[14]吴华英、沈蓉.专利跨越式发展与知识产权教育战略的调整[J]中国冶金教育,2009,(5):13-14.
[15]李辉生.国家创新战略与高校知识产权教育[J].中国高等教育,2006,(18):46-47.
[16]李恒川、王淑梅、王桂平.浅谈高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J].科技管理研究,2010,(20):165-166.
[17]李晓秋、宋宗宇、李虹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背景下的高校知识产权教育改革[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6,(7):164-165.
[18]康利.21世纪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大连理工大学,2005.
[19]金明浩.国外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做法及其启示[J].企业技术开发,2010,(3):107-108.
[20]秦彩萍、苏春辉、王娟等.美日知识产权教育的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0):31-32.
[21]叶美霞、曾培芳、李羊城.德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科学管理研究,
2008,(5):83-85.
[22]林炳辉.知识产权文化读本[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103-104.
[23]刘鸿锋、李应宁、乔军等.中国知识产权高等教育论[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17-18.
[24]王珍愚、单晓光.略论中国大学知识产权教育的发展与完善[J].法学评论,2009,(4):120-121.
[25]Monisha Deka.Pre-profess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Ed-ucation.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Review,2005,pp152-158.
[26]朱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高校知识产权教育[J].教育评论,2010,(3):20-21.
[27]林霖、张英杰、胡允银.“知识、意识、能力、行为”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高等教育模式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0,(13):148-149.
[28]郭秋梅、杨晓研、牛广召.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状况调查分析与对策研究[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68-70.
[29]台新民.校企合作:高职院校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路径探析[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7):19-20.
[30]罗青兰,苏春辉,秦彩萍.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情报科学,2007,(8):1169-1170.
[31]刘华.对我国知识产权教育问题的探讨[M].//王立民、黄武双主编.知识产权法研究(第3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237-239.
[32]陈美章.中国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思考[J].知识产权,2006,(1):5-9.
[33]杜荣霞、刘冰.从体性侵权透视知识产权文化意识的培植[J].河北法学,2010,(6):16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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