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展壮大强村公司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指导意见...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展壮大强村公司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指导意见(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公布日期】2023.09.27
【字 号】湖农发〔2023〕95号
【施行日期】2023.09.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
正文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展壮大强村公司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指导意见(试行)
湖农发〔2023〕95号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浙农政发〔2023〕1号)、《中共湖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强村公司运行管理的意见(试行)》(湖委农办发〔202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强村公司发展,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部署要求,以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市场化经营为导向,加强政府引导、资源统筹、要素保障、规范提升,积极培育发展强村公司,逐步健全规范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激发联村带农共富活力,加快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目标任务。强村公司市场化运营能力逐步增强,专业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常态化
监管机制逐步健全,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强村公司年营业收入达到7亿元,村均分红超过15万元,助力全市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80万元以上;培育经营管理规范、产业项目稳定、示范引领突出,且年经营利润突破300万元以上的强村公司20家以上。
  二、经营模式
  围绕强村富民重点,借鉴强村公司成功案例,在风险防控、聚焦主业的基础上,创新发展经营模式,不断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一)资产盘活模式。鼓励强村公司整合利用各类土地资源和闲置低效利用的房产,通过出租、入股、共同经营、流转管护等方式与村集体合作,充分挖掘闲置资产资源潜力,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
  (二)产业带动模式。支持强村公司结合区域特产业,联合村集体或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绿产业、光伏水电、农产品加工等业务,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电子商务等产业配套服务,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村集体经济增收。
  (三)乡村经营模式。鼓励强村公司通过整村运营、片区打造、组团发展等多种方式运营乡村资源,积极引入休闲观光、研学团建、民宿、农家乐、农事节庆,承办体育赛事或会务活动等,发展美丽经济。
  (四)物业服务模式。支持强村公司通过承接政府、企业、城镇小区、村、农贸市场等单位垃圾分类、环境整治、物业保洁等服务项目,以及公路、河道绿化养护、土方回填等配套服务,促进农民增收。
  (五)工程承揽模式。鼓励强村公司依法依规承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土地整治、农村公路建设、河道整治、美丽乡村景观建设等村级小额工程,以及建筑、装修、安装、市政等零星工程,有效拓展业务范围。
  (六)劳务派遣模式。发挥强村公司有效对接市场需求的优势,统筹各村闲置人力资源,承接农业专业服务、农产品加工、机械化服务、绿化保洁等劳务业务,带动农村闲置劳动力就近就业。
  三、政策支持
  (一)统筹项目支持。坚持规划引领,在制定和实施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规划时统筹安排强村公司发展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实行强村公司运营项目清单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强村公司运营项目,依法依规简化审批手续。加强项目风险防范,谋划市场风险小、经营收益稳、资产能保值增值的项目,规避操作性不强、整体效益不高的项目。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强财政扶持力度,统筹财政惠农资金支持强村公司项目。持续推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千百工程”行动,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强村公司发展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落实村级留用地政策,鼓励利用留用地为强村公司运营项目提供土地保障。创新选人用人和人才激励制度,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强村公司就业。支持有条件的强村公司探索岗位管理制度,探索职业经理人聘用制。
  (三)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实行经营目标制、薪酬激励等相关制度,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对强村公司开展绩效考核,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探索强村公司发展集体经济与村干部绩效考核直接挂钩,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主体作用。创新“强村公司+农户”“强村公司+低收入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吸纳辖区内农户、低收入农户投资入股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探索建立强村公司发展容错纠错机制。
  四、动态监管
  (一)加强风险防控。鼓励强村公司探索建立投资经营评价、风险评估预警、合作主体信用评级等机制。实行投资运营负面清单管理,具体做到“四不得两严禁”,强村公司不得投资经营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环境污染、违法用地等违法违规违背政策的项目,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出借资金给个人和私营企业,不得替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债融资。严禁违法转包项目,严禁向个人及非金融机构借款。
  (二)强化监督指导。强村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应当按时公开,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基础上,接受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监督和乡镇(街道)“三资”监督管理办公室检查指导。强村公司财务纳入乡镇(街道)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范围,每年完成审计报告报区县主管部门备案。强村公司按规定接受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和延伸巡察。
  (三)实行分类管理。探索推行强村公司分类管理制度,培育壮大一批运营良好、管理规范、利润稳定、带动有效的强村公司,持续加大政策倾斜支持。规范提升一批有发展潜力、提升空间的强村公司,切实加强督促指导。清理整顿一批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运行不良
的强村公司。对通过巡察、审计、检查发现问题,以及信访、举报经调查核实认定违反有关规定的强村公司,督促其闭环整改、规范经营,对情况严重甚至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依规处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村公司是持续巩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要把推进强村公司发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联动,健全工作机制,深入谋划研究,落实发展举措,聚合资源力量,积极培育壮大,助力村集体经济增收。
  (二)加强督促推进。各区县要结合实际,优化政策供给,统筹资金、土地、人才等资源要素,做实做强强村公司。要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监测调度,提升强村公司发展质效。要推动将强村公司发展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加强考核督促。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要注重总结凝练强村公司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案例,综合运用多种媒介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推介,扩大示范带动效应,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成型,积极打造具有湖州特的强村公司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模式。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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