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案件回访】
深圳唯冠是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唯冠国际”)在中国大陆的子公司,2001年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获得“IPAD”两个商标的注册。 2009年底,英国IP公司和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即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唯冠)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台湾唯冠以3.5万英镑的对价向英国IP公司转让了旗下包括“IPAD”在内的所有商标。2010年2月,苹果又与英国IP公司签订了一份《权利转让协议》,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为对价,向苹果公司转让有关商标(即台湾唯冠转让给英国IP公司的所有相关“IPAD”商标)的所有权利。 2010年9月iPad 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同年4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苹果公司和IP公司起诉深圳唯冠的商标纠纷案,请求判令iPa
d商标专属权归他们所有。本案经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于2011年12月5日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苹果IPAD商标权的争夺焦点就在于台北唯冠和深圳唯冠这两个唯冠能否被视为一体?对于苹果而言,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均属于唯冠国际的子公司,“IPAD”商标转让协议是唯冠国际的集体交易行为。在苹果看来,已经花了3.5万英镑与台湾唯冠签署了iPad商标的全球转让协议,这意味着苹果可以取得在全球的商标授权。但深圳唯冠认为,iPad的中国大陆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3.5万英镑的转让协议中,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同属于香港唯冠国际控股集团,但是两家子公司分别独立运营,并不能代表彼此。深圳唯冠才是iPad商标权在中国大陆的拥有者,台湾唯冠没有出售权力,所以iPad的中国大陆商标权不属于苹果。
【法院判决】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商标转让合同系英国IP公司与台湾唯冠签订,深圳唯冠没有参与谈判,也没有授权他人处分其商标及订立商标转让合同,涉案的商标转让合同对深圳唯冠无约束力,从而驳回了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进展】
苹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12年1月5日向深圳中院提交上诉状,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将于2月29日二审。深圳唯冠也毫不示弱,于2月1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法院已受理,将于2月22号开庭。 此前,深圳唯冠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对苹果商标侵权诉讼,分别要求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和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停止使用iPad商标。
关于深圳唯冠方面曾经向苹果提出了100亿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深圳唯冠维权代理和君创业公关总监黄一丁对记者说:“虽然目前已不再强调具体金额,加上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但是如果苹果继续拖延下去,只会令其赔付的金额更高。”如果深圳唯冠胜诉,就意味着苹果公司不仅可能面临“天价”罚单,而且有可能失去在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从此只能“改名换姓”。 在iPad销售渠道遭全面封杀的同时,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开出的罚单高达2.4 亿元,但目前未进入执行程序。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行为,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易观国际的数据显示,从2010年第4季度到2011年第3季度,苹果iPad系列平板电脑累计在中国大陆销售了362万台。按照均价每台3000元计算,已经远远超过了108亿元人民币。如果苹果终审依然败诉,工商局对苹果的最高可以超过300亿元。
谢湘辉律师表示,一旦从法院拿到禁止令后,唯冠方面将要求苹果在中国大陆的各个渠道停售iPad产品。但他同时表示,据他了解,深圳唯冠仍期望与苹果公司达成和解,但目前苹果尚未有明确表态。
有业内人士评价,深圳唯冠向法院申请禁止令是“以进为退”,依靠渠道商施压倒逼苹果尽快和解。但是唯冠方面目前并未透露希望达成和解的赔偿金,其代理律师只是表示,和解是最佳方式,唯冠希望能保护自身的权益。
国内知名律师于国富在谈及此案时表示,正常情况下二审苹果逆转几率不大,他认为双方和解的可能性非常大,双方僵持的核心在于唯冠的要价和苹果对iPad在大陆更名成本的评估。
虽然苹果(中国)公关部负责人黄昱娜对此案表示“不作评论”,但有业内人士指出,苹果倘若更换商标,重新进行营销和宣传的代价也将巨大。
谢湘辉律师还透露,目前深圳唯冠正准备向海关提供材料,要求禁止苹果iPad的进出口。不仅如此,唯冠方面表示,苹果以一个注册于英国的公司用3.5万英镑购得iPad商标,在法律上显失公平。如果依据美国法律,对于不透露购买意图的行为有“欺诈嫌疑”,并有意以此为由在美国向苹果公司提起诉讼。
唯冠另一位代理律师马东晓指出,深圳唯冠至今并没有向苹果提出具体的赔偿金额,目的就是希望可以与苹果进行和解。“唯冠没有正式报过价,而苹果非常高傲,没有听取报价的诚意。”
【法律风险分析】
苹果之前的处理有漏洞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认为苹果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绝非平庸之辈,不仅充分预料到了IPAD的潜在商标风险,而且在解决中国大陆的IPAD品牌隐患时,采用了高超的技巧,通过在英国设立一家名为IP的小公司来与台北唯冠洽谈收购,最后以3.5万英镑达成收购协议。但是,苹果最大的漏洞就在于,台北唯冠和深圳唯冠之间虽有关联,却并不能代表彼此。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目前深圳唯冠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和向工商管理部门提起查处申诉两种途径对“IPAD”商标权进行维权。
尽管深圳唯冠由于商标注册在先,目前占据优势,但不可否认的是,“IPAD”商标为人熟知的确是苹果公司的功劳,因此,并不是说深圳唯冠可以高枕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