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实施细则2020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专利法实施,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实施。
第三条 术语定义
2.发明:指在技术方面有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并能够得到实施的新技术方案。
3.实用新型:指对现有产品、方法或其组合作出的一种在结构上的改进。
4.外观设计:指产品外形、图案等方面的新设计。
5.发明创造者:指实施发明创造,提出技术方案并完成创造的人。
6.专利权人:指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者或其继承人、受让人。 7.技术秘密:指对技术信息的保守和不公开,不向他人公开或向公众在合法的合作关系中获得。
第四条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可以是发明创造者,也可以是依法取得著作权或依法从发明创造者取得专利权的机构或单位。
第五条 申请文件
8.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专利申请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
9.申请文件应当以中文撰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申请日
专利申请的日期即为申请日,符合要求的申请将得到受理。
第七条 优先权
符合相关国际条约或者双边协定的,申请人可以主张优先权。
第八条 费用缴纳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代理费等费用。
第三章 专利权
第九条 专利权的获得与保护
10.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将成为发明申请人的专利申请。
11.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将成为发明专利权。
12.受理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将成为这些申请人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第十条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实质审查合格的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有效期为20年;发明具有 “先在审查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