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
受文者:淘宝“”店铺
发文者:律师
日期:年月日
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你方商标侵权事宜,致函如下: 据查:你方在淘宝“**美妆”店铺销售的“**”系列化妆品等产品涉嫌商标侵权,商标名虽为“**”,但商标图形与有限公司注册商标雷同。我方委托人公司系公司在华责任单位,经授权,作为中国地区知识产权代理,处理商标侵权事宜。
你方的销售、使用行为严重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利,在没有得到我方委托人任何授权以及支付费用的前提下对我方知识产权进行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现本律师郑重告知:
现要求你方立即停止侵犯我方商标权利的一切行为,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积极取得我方权利人谅解,并且赔偿盘公司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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