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是指形状、图案、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B)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C)必须富有美感;
(D)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艺术作品≠外观设计,把名人字画拿来申报外观设计就错了,外观设计顾名思义,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必须适于工业上的应用。如: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的各种外观设计,手机的外观设计,各种摩托车的外观设计、糕点盒、糖盒、路灯、MP3 、MP4的外观设计等等很多。
给出本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
①图片或照片的要求:所谓六视图即主视、后视图,左视、右视图,仰视、俯视图,若相同或对称可省略,例如主、后视图相同只提交主视图即可。最好再另加一份立体图片或照片。如果使用状态有变化,须提供一份使用状态图片或照片。
②图片或照片的标准:电脑绘图要求轮廓清晰,照片应按正投影规则制作,应避免强光、阴影、衬托物,图或照片的大小要大于3 × 8cm , 小于15 × 22 cm 。各视图的比例应一致。
请求保护彩的外观设计,应当提供彩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要求保护的要点,请求保护彩、省略视图等情况。但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或有商业宣传性语言。
举例 :1。手机(照片)
2。冰箱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