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和要求

附件1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
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
(征求意见稿)
一、申请材料的一般要求
(一)申请人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v)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机构网站(v)进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系统,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并打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书、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变更注册申请书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延续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应当在注册申请书后附上相关申请材料,相关申请材料中的每项材料应当按照申请书中列明的“所附材料”顺序排列,并将申请材料首页制作为材料目录。整套申请材料应装订成册。
(三)每项材料应有封页,封页上注明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注明该项材料名称。各项材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材料名称或该项材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
(四)申请材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四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五)除注册申请书与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申请材料应逐页或骑缝加盖申请人公章,公章应加盖在文字处。加盖的公章应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并具法律效力。
(六)申请材料中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应当与申请人主体证明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申请材料中同一内容(如申请人名称、地址、产品名称等)的填写应前后一致。加盖的公章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申请人名称及其申请注册的产品名称应当有中文名称,且中英文名称应当准确对应。
(七)申请材料中的外文证明性文件、外文标签说明书,以及外文参考文献中的摘要、关键词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内容应译为规范的中文。
(八)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电子版本。复印件和电子版本由原件制作,并保持完整、清晰,复印件和电子版本的内容不得与原件的内容不一致。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产品注册申请材料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7份;产品变更注册申请材料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产品延续注册申请材料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
审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正材料的,分别按产品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申请或延续注册申请规定的申请材料数量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2.各项申请材料应逐页或骑缝加盖申请人公章,并扫描成电子版上传至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系统。
二、产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及要求
(一)产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
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书;
2.产品研发报告和产品配方设计及其依据;
3.生产工艺材料;
4.产品标准要求;
5.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6.试验样品检验报告;
7.研发、生产和检验能力证明材料;
8.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以及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
9.申请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注册,还应当提交临床试验报告;
10.与注册申请相关的证明性文件;
11.其他相关材料。
(二)产品注册申请材料要求
1.注册申请书
(1)产品名称包括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英文名称,英文名称应与产品通用名称相对应。
(2)通用名称应当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指产品形态、食品分类属性等),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中规定的分类(类别)名称或者等效名称
(3)商品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得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保健食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名称相同。可以采用商标名称、牌号名称等;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对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进行概述;
产品曾经不予注册的,对相关情况及原因进行说明。
2.产品研发报告和产品配方设计及其依据
(1)产品配方
提供1000g(克)、或每1000mL(毫升)、或每1000个制剂单位产品中所用原料、食品添加剂名称和用量(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剂)。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用量需要折算时,应当说明折算方法。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属于复合原料的,应逐一列明各组分名称,并折算成在产品中的用量。
配方中所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使用规范的标准名称;原料、食品添加剂品种、等级、质量要求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或)相关规定。
列表标示每100g(克)和(或)每100mL(毫升)、以及每100千焦(100kJ)产品中的能量(kJ或kcal)、营养素和可选择成分含量;选择性标示每份产品中的能量(kJ或kcal)、营养素和可选择成分的含量。当用份标示时,应标明每份产品的量。
能量、营养素和可选择成分的种类和限量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规定,不得含有标准中规定的营养素和可选择成分以外的其他生物活性物质。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添加新食品原料等其他物质的,应当提供该原料在适用人中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食用安全性依据;表明该原料食用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科学文献资料;以及该原料在适用人中的食用安全性评价资料。
(2)产品配方设计及依据
申请人对产品的配方特点、配方原理或营养学特征进行描述或说明。提供配方中能量和营养成分特征,产品与适用人疾病或医学状况的说明;配方中各原料、食品添加剂的来源和使用依据;本产品各组分含量确定依据;表明产品食用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科学文献资料和试验研究资料;各组分配伍后对人体安全性的影响等。
(3)产品研发报告
对产品研发情况和主要研究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包括产品配方筛选过程,适用人确定依据,产品剂型选择、工艺路线及工艺参数确定的试验数据和科学文献依据,在确定的工艺条件下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说明,以及对拟定的生产工艺进行工艺验证和偏差纠正并提交的工艺验证资料。简述产品标准要求制定过程及技术要求中各指标限量制定依据。提供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方法及包装材料和产品的相容性研究资料,提供标签说明书制定依据等。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8:27: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3/46178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产品   食品   注册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