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代理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知识产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办理以下知识产权事务:
(1)专利申请;(2)商标注册;(3)著作权登记;(4)知识产权维权;(5)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申请和办理。
1.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上述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并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承担法律责任。
二、代理费用
2.1 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按照甲方提供的委托事项进行分类,采取固定费用加浮动费用的方式计费。具体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
2.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如甲方逾期支付,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三、代理权限和期限
3.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有权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委托事项。
3.2 双方确认,本协议的代理期限为____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计算。代理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办理相关知识产权事务,乙方应予以接受,并按照双方约定的费用标准进行收费。
四、保密条款
4.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2 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算,至协议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五、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5.2 如果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委托事项,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代理费用。
六、争议解决
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