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75%的政策 1、用户注册
申报网址:v/techBased/showLoginPage.do
1.
2.注册账号
3.注册成功后用临时账号登陆系统,完善企业信息
4.由区科技局核对信息,核对通过后激活企业信息,企业用户名变更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企业自评完后提交由区科技局审核
系统工作流程:
注意事项:
1. 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 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填写“0”;数据有小数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
3. 资产总额应以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5.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6.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7. 企业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季平均数计算。季平均数=(季初数+季末数)÷全年季平均数=全年各季平均数之和÷4
8. 企业研发费用是指企业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有关规定进行归集。
9. 企业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10. 当年注册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会计年度确定相关指标。
11. 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其中: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Ⅱ类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