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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研机构创新绩效分类评价办法是区别于传统科研机构评价方法,针对目前深圳市科研机构的实际情况,按照全面调查、科学分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设计绩效分类评价指标,并根据各项指标作用的大小,科学赋予不同的权重系数,并根据组建模式不同,设计不同指标、赋予相同指标不同权重,体现对不同类型科研机构的不同要求,促进评价办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科研机构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深圳市科研机构创新绩效分类评价办法遵循科学原则构建了如表1所示的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设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一级指标有2个,分别是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二级指标有8个,分别是基础设施、人力投入、资金投入、知识产出、技术产出、人才产出、项目产出、创新成果;三级指标有18个,其中“建成国家级创新载体或分支机构”、“PCT申请量”、“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数量”和“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数量”4个指标是加分指标,即若有,则在评价总分上予以加分,如无不扣分,其余14个指标为评价指标。 表1 深圳市科研机构创新绩效分类评价指标体系
财政核拨科技事业单位,适用表2所示创新绩效分类评价指标细化评分标准:一级指标有2个,分别是创
新投入和创新产出;二级指标有6个,分别是基础设施、人力投入、资金投入、知识产出、项目产出、创新成果;三级指标有11个,详见表2。
财政核拨补助科技事业单位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表3所示创新绩效分类评价指标细化评分标准:一级指标有2个,分别是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二级指标有6个,分别是基础设施、人力投入、资金投入、知识产出、技术产出、创新成果;三级指标有12个,详见表3。
经费自理、经费自理(企业化管理)科技事业单位和研发服务企业,适用表4所示创新绩效分类评价指标细化评分标准:一级指标有2个,分别是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二级指标有6个,分别是基础设施、人力投入、资金投入、知识产出、技术产出、创新成果;三级指标有14个,详见表4。
国内外高等院校深圳研究院,适用表5所示创新绩效分类评价指标细化评分标准:一级指标有2个,分别是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二级指标有7个,分别是基础设施、人力投入、资金投入、知识产出、人才产出、项目产出和创新成果;三级指标有13个,详见表5。
表2 深圳市科研机构创新绩效分类评价指标细化评分标准
(适用财政核拨科技事业单位)
表3 深圳市科研机构创新绩效分类评价指标细化评分标准
(适用财政核拨补助科技事业单位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表4 深圳市科研机构创新绩效分类评价指标细化评分标准
(适用经费自理、经费自理(企业化管理)科技事业单位和研发服务企业)
表5 深圳市科研机构创新绩效分类评价指标细化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