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nes and lifting appllances—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acceptance documents
GB/T 17908-1999 idt ISO 7363:1986
1999-11-23发布 2000-06-01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 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 ISO 7363:1986《起重机》和《起重机械技术性能和验收文件》,并做了以下编辑性修改: 1)编写格式按GB/T 1.1-1993的要求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2)将原标准中引用的ISO标准改为相应的国家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铀。
ISO前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的全球性组织。各项国际标准的起草工作主要是通过ISO各个技术委员会完成的。对某一项已建立技术委员会的课题感兴趣的每一个成员团体均有权派代表参加该技术委员会。与ISO保持联系的官方和非官方的国际组织也可参加有关工作。
由技术委员会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表决,需取得至少75%的成员团体投票赞成,才能作为国际标准正式发布。
国际标准ISO7363是由ISO/TC 96起重机和起重设备及相关设备技术委员会制定的。
使用者应注意:所有国际标准都经过多次修订,并且本标准中引用的国际标准都是最新版本,除非另有说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和起重机械(以下简称起重机)制造商应提交的文件表述方式及内容。文件包括起重机的技术资料及验收文件,以便于产品的安装、调试和使用。验收文件样本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适用于GB/T 6974.1中所定义的各种起重机。对专用的起重机械仅提交与GB/T 6974.1所列起重机械有关的资料。
必要时可对文件加以补充(或修订),以规定某种专用起重机的特殊性能。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811-19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6974.1~6974.5-1986 起重机械名词术语
3 文件内容
3.1 由制造商提供的文件必须包括起重机的基本技术参数及各种额定值,必须列出与该台起重机预定用途相一致的工况及主要参数。
3.2 根据第1章,文件必须包括起重机及其组件的基本资料和技术性能以及验收文件。
3.3 附录A中A1“基本资料”必须包括起重机销售商和制造商双方的信息、设备的基本数据、环境和工作场地特点及其他基本信息。
3.4 附录A中A2有关技术性能必须按照外形尺寸、工作布置、起重机质量和其他有关参数详细给出起重机及其组件的技术性能。
3.5 验收文件必须记录起重机及其组件在实际工况中的技术数据,在验收之前的最终试验中必须有一位称职人员在场并经其确认。
4 文件的表述及格式
4.1 文件的编写必须采用起重机使用国的官方语言,除非合同双方另有商定。
4.2 如果合同规定所提供文件用本国语言编写,同时必须提交一份标注尺寸的所有简图的文件副本,但可省略文字,以便于翻译成起重机使用国语言。
4.3 验收文件的格式必须符合我国的规定或惯例。验收文件示例见附录A中A5。
4.4 文件应用A4幅面(210mm×297mm)的纸张编写。
4.5 如技术资料需要大幅面,则选用315mm×297mm,420mm×297mm等幅面的纸张。
4.6 当标准要求的资料已经提供时,可修改附录A中表格的格式。
附 录A
(标准的附录)
验收文件样本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该起重机的表述:
产品标识及出厂编号:
技术性能和验收文件
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