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及整理要点(免费版本)

建设工程法律及其相关知识(重点)
二造师法律法规
制度框架:原则:建造师管理体质遵循“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原则。住房及城乡建设部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各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监督管理,省建设厅和同级各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六大标准:职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继续教育标准。
注册管理:概念: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本人保管、使用;初始注册3年延续注册3年变更注册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多专业注册,一个专业注册期满办理续期注册;变更注册不及时,聘用企业承担责任,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执业管理:全国统考、全国范围。施工管理文件,签字并盖章。大型项目负责人必须一级建造师。
继续教育管理:专业课20学时;继续教育证书可作为申请逾期初始注册(非初始注册)、延续
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
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法律体系(会归类):宪法、民法(合同法、担保法)、商法(保险法)、经济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安全生产法)、自然资源(节约能源法)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仲裁法)。
宪法
全国人大
最根本法的渊源,法律地位和效力最高
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效力低于宪法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
只在本辖区有效,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省、较大市政府
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法规与规章不一致的裁决:1、新旧不一致,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不一致,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用地方性法规的国务院决定;使用部门规章的,提请人大常委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不一致,国务院裁决。
公民基本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但要合法);人身自由(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权);社会经济权利(财产、劳动、休息权,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44小时且至少休息一次);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申诉、控告、检举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一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自然人: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的公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3、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条件:1、依法成立;2、有财产和经费;3、有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构成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如果发生变化,就会导致这个特定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所以,法律关系的变更分为:主体变更①主体数目发生变化②主体改变(又称合同转让);客体变更①客体范围变更②客体性质的变更;内容变更①权利增加②权利减少
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争议、结算、清理依然存在)。法律关系的终止可以分为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权利不能实现。)
要式法律行为: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不要式法律行为:自然入之间的借款。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指行为人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也即不存在认识错误、欺诈、胁迫等外在因素而使得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3.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内容合法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抵触,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行为形式合法
代理的含义: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被代理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
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主要是为了维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计的。法定代理不同于委托代理,属于全权代理,法定代理人原则上应代理被代理人的有关财产方面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和其他允许代理的行为。
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1、授权不明确。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无权代理。①经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②未经追认,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③本人(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④第三人知道,由第三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3、代理人不履行职责。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连带责任。4、代理事项违法。代理人知道违法,被代理人不反对,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连带责任。5、转托他人代理。事先取得被代理人同意。
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法定或指定代理终止:1、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法院或单位取消指定;5、其他原因引起监护关系消灭。
债的发生根据,法律事实,主要有: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债的其他发生根据(遗赠、扶养、发现埋藏物等)。
债的消灭:1、履行。2、抵销:同类已到履行期限的对等债务。3、债因提存而消灭:债权人经公证机关证明或人民法院的裁决,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4、混同:是指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5、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6、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
物权,通常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主要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相应的物权包括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通常情况下,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是该动产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
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1.所有权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对他人所有的不动卢,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等。3.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对于担保人提供的用于担保的财产享有的用于补偿缺欠债务的权利。物权的保护:物权受到侵害的,
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权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失赔偿。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能恢复原状的或者恢复原状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4防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碍。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知识产权具有如下特征: 1.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  人身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具有直掊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是财产权的对称。财产权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具有一定物质内容并直撸体现为经济利益的权利。例如,作者的署名权即是人身权。而获得稿费的权利即是财产权。2.专有性: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
智力成果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例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使用其专利就表现了专利权的专有性。3.地域性:知识产权只有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地域范围内有效,一国的知识产权要获得他国的法律保护,必须依照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议或按互惠原则办理。4.时间性 :通常情况,依法成立的知识产权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超过法定保护期后,该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其间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权利时,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 胜诉权就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权利,胜诉权的存在,可以使得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得到保护.而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法律消灭了当事人的胜诉权,就意味着当辜人的民事权利已经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了。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一)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普通诉讼时效是相对于不普通的诉讼时效而言的,去除短期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余下的就那是普通诉讼时效了。 (二)短期诉讼时效: 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三)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
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例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 (四)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箅。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箅.中止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必须是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如果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之前,只有该事件持续到最后6个月内才产生中止时效的效果。
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1、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而中断: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重新计算,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重新计算。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书面通知的,以通知到达相对人时重新开始;口头通知的,以相对人了解通知内容时重新开始。3、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6:40: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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