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分类第十版 修订(2012年1月1日实施)

对第九版《商标注册用商品
服务国际分类》的修订
根据尼斯联盟专家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整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〇一一月印制
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说      明
我国自1988年11月1日起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1994年8月9日成为尼斯联盟成员国。此文本是尼斯联盟专家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对尼斯分类第
版所作的修。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版。请各有关部门参照本文本,做好启用新版分类表的准备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〇一一月十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1:25: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3/45306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分类   专家   会议   国际   服务   商品   参照   委员会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