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类商标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25类商标经营范围有哪些
  第二十五类商标主要包括:服装、鞋、帽。细分的话,还有:衣物、婴儿纺织用品、特种运动服装、不透水服装、戏装、鞋、帽、袜、手套(不包括特种手套)、领带、围巾、披巾、面纱、腰带、服装带等。25类主要是服装、鞋、帽、袜子 注册一个商标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受理通知书,一年半左右可以拿到注册证书。 商标注册是全国统一的,目前只有2条途径 1、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办理 2、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正规合法的代理机构都必须在国家商标局有备案的,可以在国家商标局网站上查到。
  二、服务类商标经营范围
  为了便于服务商标的注册与管理,国际《尼斯协定》将服务经营范围共分为八大类别:
  1、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及办公事务。
  2、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及不动产事务。
  3、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4、电信。
  5、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6、材料处理。
  7、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8、饮食供应,临时住宿,医疗,卫生及美容服务,兽医及农业服务,法律服务,科学及工业研究,计算机编程及其他不属别类的服务。
  三、服务商标如何行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24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25条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0条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机构认证;展出其商品的国际展览会是在中国境内举办的除外。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5:41: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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