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 国家粮食局

附件4
粮油加工业统计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一、填表方法
县级及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辖区内粮油加工业企业网络直报用户名和密码,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到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v,主页左下侧)“粮油加工业统计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年报表》企业基本信息注册和数据填报,填报后直接导出打印盖章,报所在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对不具备网上直报条件的企业,企业可填报纸质版《年报表》并盖章后,报当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并由其审核后代为网上录入。
二、填表说明
1.组织机构代码: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给企业的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唯一法定代码。代码共九位。
2.法人单位名称: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全称。
3.行业代码:同一企业生产不同产品(例如:米、面、油综合加工企业),按主要产品所属行业填写行业代码。⑴谷物磨制(即为粮食加工)1310,其中小麦粉加工业:1311、大米加工业:1312、玉米加工业:1399、杂粮及薯类加工:1394;⑵食用植物油加工业类1331;⑶食品制造业(即为粮食食品加工业) 1400;⑷饲料加工业:1320;⑸豆制品制造:1392⑹粮油机械制造业:3532
4.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和代码: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时确定的类型和代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和代码见表1。其他指表中未列入的企业注册类型。
5.许可证情况:指企业获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编号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粮食收购许可证是指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收购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指由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QS)许可证。
6.综合性企业或企业集团所属加工厂(或分厂),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应单独填报;未登记注册的,由综合性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填报。
7.产业化龙头企业指国家有关部门、地市级以上政府、省级有关部门正式发文认定的农业(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以最高级别认定填报即可。
8.应急加工企业指县级及以上政府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或灾害而正式发文指定的保障成品粮应急加工供应的粮油加工业企业;以最高级别认定填报即可。
9.托市收购企业指有关部委认定享受托市收购补贴政策的加工企业。
10.放心粮油示范工程企业指市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粮食行业协会正式发文认定的放心粮油示范工程企业。
11.政府早餐工程企业指列入各级政府早餐示范工程,被指定为示范企业的主食品加工企业。
12.主食加工中央厨房:指专门为配送各连锁店(网点)、食堂而进行生产加工主食的生产场所。
13.品牌情况指企业的产品和商标获得的荣誉情况,只填报中国名牌、省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四项。
14.研发中心指从事本企业粮油产品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的机构。
15.企业隶属于上级公司(集团)或被控股的,必须填报所属上级公司(集团)名称。
16.本报表填报的所有数据均保留整数。
17.在汇总表中对企业进行行业归类和经济类型归类,应以企业填报的基层年报表中的行业代码和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为准。
18.营业企业:指全年正常开业的企业、季节性生产开工企业,包括投产的新建企业。临时性停产和季节性停产歇业的企业视为营业。
19.停产企业:报表统计年度内,由于某种原因已处于停产状态,待条件改变后将恢复生产经营的企业,且停止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达一年或以上。
三、指标解释
1.优质一级大米、优质二级大米、优质三级大米、一级大米、二级大米、三级大米、四级大米指按照GB1354—2009《大米》标准等级划分的大米。糙米按照GB/T18810—2002标准执行。合计中粳米指普通大米中粳型非糯性稻谷制成的大米;合计中二次再加工大米指通过购买其他厂家成品米、糙米经过再次加工或包装的产品。
2.特制一等粉、特制二等粉、标准粉指按照GB1355—86《小麦粉》标准等级划分的小麦粉;专用粉指按照SB/T1013610145—93或企业标准,专门用于制作某种食品的小麦粉。各种营养强化粉按照GB21122—2007标准执行。
3.食用植物油指按照(GB1535-2003)《大豆油》、(GB1536-2004)《菜籽油》、(GB1534-2003)《花生油》、(GB1537-2003)《棉籽油》、(GB10464-2003)《葵花籽油》、(GB11765-2003)《油茶籽油》、(GB19112-2003)《米糠油》、(GB8233-2008)《玉米油》,(GB8233-2008)《芝麻油》、(GB15680-2009)《棕榈油》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级划分。食用调和油是指以大宗食用油为基质油,加入另一种或一种以上具有功能特性食用油,经科学调配后具有增进营养功效的食用油。饼粕是指油料经压榨、浸出油脂后得到的副产品。
4.外购国内原油精炼:原油含毛油和四级油。指油脂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原油作为原料精炼生产高等级食用油的数量。
5.外购国内成品油分装:指企业在国内采购成品油作为原料,不经过精炼加工,直接在本企业分装销售或作为原料调配成调和油的产品数量。
6.外购进口油脂精炼、分装:指企业进口国外毛油作原料,精炼生产高等级食用油或直接分装销售毛油的数量和直接进口国外食用植物油进行分装的数量。
7.玉米加工产品和原料消费:一是食用淀粉(按照GB/T8885—2008标准执行)、工业淀粉(按照GB 12309—90标准执行)、药用淀粉、变性淀粉;二是淀粉糖,包括葡萄糖(浆)、麦芽糖(浆)、糊精、饴糖、高果葡糖浆、啤酒用糖浆、功能性低聚糖(低聚果糖[按照GB/T23528-2009标准执行]、低聚木糖[按照GB/T23747-2009标准执行]、低聚异麦芽糖[按照GB/T20881-2007标准执行]; 三是多元醇,包括山梨糖醇、木糖醇、麦芽糖醇、甘露糖醇、低聚异麦芽糖醇、乙二醇、环氧乙烷、丙二醇等;四是发酵制品,包括味精、氨基酸(饲料用赖氨酸)、柠檬酸(按照GB1987-2007标准执行)等;酒精及加工品:包括食用酒精(按照GB/T10343—2008标准执行)、工业酒精(GB/T394.1—2008标准执行)、医用酒精和燃料乙醇等。玉米粉按照GB/T10463-2008标准执行。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0:16: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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