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常见业务类型:
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地址/名义变更)、商标转让、商标异议、商标答辩、商标复审、商标续展、商标撤三等 2、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查询→商标合同签订,委托书填写发给客户盖章,营业执照要求盖章,注册申请书发给客户要求客户填写商品信息→付款→提交商标注册→盲期(三个月)→等待审查(六个月)→形式审查
不复审→完成 成功→商标局公告
驳回→ 复审→提交商评委 驳回→完成
通过初审公告 →→→→→→→→→→→→→→→ 初审(三个月) →下证(两个月)
3、商标注册类型及提供材料:
(1)自然人注册: (2)公司注册
①个体户执照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②商标代理委托书
③商标代理委托书 ③商标注册申请书
④商标注册申请书 ④商标名提交书式或者logo
⑤商标名提交书式或者logo
4、商标注册形式:
文字注册、图形注册、图文组合注册、英文注册、数字注册及几种组合注册;
5、商标申请在先原则:两个申请人申请一模一样的商标,谁先申请谁就拥有商标注册权,同一日申请,由商标局抓阄。
6、商标快速判断审查准侧:
音同形同:不能注册
音同字不同形不同:可以注册
加字可以(要具备显著性)减字不行
调换顺序为近似商标不能注册
文字意思一致为近似商标不能注册(大小写)
7、什么是近似商标?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
颜商标的颜或者颜组合近似,声音商标的听觉感知或整体音乐形象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同时考虑商标本身显著性、在先商标知名度及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等因素。
8、什么是商标显著性?
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应当综合考虑构成商标的标志本身的含义、呼叫和外观构成,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
9、以下名称不能 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1)宗教彩的名词(如:佛某某等宗教名词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2)社会歧视性名词;
(3)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名;
(4)事业单位性质的标志(比如红十字会标识、医院标识等等);
(5)行业通用名词,产品名词通用名词,质量,数量等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6)国旗国徽,国家机关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10、商标分类:
商标分为45大类。1-34类是商品商标,35-45类是服务商标;客户公司申请的商标是商品的就在1-34类中按照商品分类要求给客户具体分类,客户公司是做服务的,就按照服务类可客
户做具体分类,也可建议客户做延伸商标分类申请,全方面保护。
11、商标分类熟记:
1.
第一类:化工原料。包括用于工业、科学和农业的化学制品,包括用于制造属于其他类别的产品的化学制品; 2.
第二类:颜料油漆。包括颜料、梁料和防腐制品;
3.
第三类:日化用品。包括清洁制剂和不含药物的梳妆用制剂;
4.
第四类:燃料油脂。包括工业用油和油脂,燃料和照明材料;
5.
第五类:医药。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或兽医用制剂;
6.
第六类:金属材料。包括未加工及半加工金属,金属矿石,以及某些普通金属制品;
7.
第七类:机械设备。包括机器、机床、马达和引擎;
8.
第八类:手工器械。包括各种行业的作为工具使用的手动器具;
9.
第九类:科学仪器。实验室科研用仪器及器械;领航用电气仪器及器械,如测量和传令仪器及器械;包括录制在磁性媒体上的软件或从远程计算机网络上下载的软件
10.
第十类:医疗器械。包括主要用于诊断、及改善人和动物的功能或健康状态的外科、内科、牙科及兽医用仪器、器械及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