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
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二、3位食品类别编码
1、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码用第1-3位数字标识,具体为第1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识别码,阿拉伯数字“1”代表食品、阿拉伯数字“2”代表食品添加剂。 第2、3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01”代表粮食加工品,“02”代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3”代表调味品。而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标识为:“01”代表食品添加剂,“02”代表食品用香精,“03”代表复配食品添加剂。 2、按《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具体食品类别如下:粮食加工品0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2,调味品03,肉制品04,乳制品05,饮料06,方便食品07,饼干08,罐头09,冷冻饮品10,速冻食品11,薯类和膨化食品12,糖果制品13,茶叶及相关制品14,酒类15,蔬菜制品16,水果制品1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8,蛋制品19,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0,食糖21,水产制品22,淀粉及淀粉制品23,糕点2
4,豆制品25,蜂产品26,保健食品27,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8,婴幼儿配方食品29,特殊膳食食品30,其他食品3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