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南昌市辖区内高校院所(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IOO件,科研院所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50件。)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申报单位通过专利转让、许可(开放许可除外)等方式与中小微企业达成专利技术转化交易(以完成的专利交易中的专利数计算); 2.备案合同涉及的专利技术产权清晰,为申报单位所有;
3.申报项目的专利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12日期间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转让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
三、支持标准
申报单位完成专利转让数量不低于15件,专利许可(开放许可除外)数量不低于5件且许可年限不低于1年,合同实际到账总金额不低于30万元,惠及中小微企业数量不低于20家,给予每家申报主体最高20万元奖励。该项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IoO万元。各申报单位自行制定细化奖励办法。
四'申报材料
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专利转让和专利许可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专利权转让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转让、许可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合同对应的专利转让或许可费的银行进账单、发票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7.单位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O上查询为准,截图加盖公章;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