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高端人才暂行办法

引进高端人才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切实践行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总要求,全力推进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战略构想落地生根,加快建设人才强市,为大运城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党管人才、改革创新,重点突破、市场主导”原则,以“急需紧缺为先、发展需要为本、业绩能力为要、激励保障并重”为导向,着力解决我市人才总量偏少、产业领军人才短缺、人才市场化不够、人才服务环境不优等问题,加快引进高端人才,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单位主体、市场运作、流动规范的精准引才新机制,使各类人才在运城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尽展其才、建功立业。
第三条 聚焦“一区五带”发展布局,发挥晋陕豫黄河金三角中心城市区位优势,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以总部驻运、项目入运、资金投运、人才进运等方式,在我市集聚一批具备原创能
力的专家、具有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产业领军人才、具备战略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具有高超技能和精湛技艺的工匠大师、具有高学历和高职称的潜力人才,带动一批总部企业、重大产业、科技产能和机构项目落地运城,持续提升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创造对大运城建设的融合度和贡献率。
第二章  引进领域和对象
第四条  面向我市经济主战场,以实体经济“三个发展计划”人才需求为重点,结合全市六个专项规划,大力引进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信息技术、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特现代农业、城市规划、会展、科技前沿产业,以及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等领域的高端人才。
第五条  高端人才主要指遵纪守法、政治坚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能引领带动我市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的高层次、高学历和紧缺急需的“两高一紧”人才。
(一)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指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自带技术、项目、资金落户运城注册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合作开发产业化项目,有明确产品和市场目标,拥有的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有良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和市场前景,其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且本人为法人代表,投入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非法人代表的,股权不低于总投资的30%。
2.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平台和创新项目,具备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学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有明确的成果转化路线图,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并能在我市形成新兴产业;或主持过大型科技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
    3.拥有3年以上在世界或中国五百强企业、著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关键岗位担任过高级管理职务、高级技术职务经验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4.其他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评审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高学历人才
高学历人才指国内外知名高校毕业的优秀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2.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与我市重点领域紧缺急需专业对口,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
(三)紧缺急需人才
紧缺急需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所学专业为用人单位急需、市场紧缺、公开招聘难度较大,且具有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
2.具有高超技能、精湛技艺,能攻克关键技术工艺操作性难题的高级技师及其他实用型工匠大师。
3.拥有的科研或技术成果能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造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且为第一产权或发
明人的人才。
4.在某些方面具有特殊才能或突出贡献且为我市紧缺急需,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评审认定的“专才”。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4:18: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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