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问题下证监会审核重点是什么

专利问题下证监会审核重点是什么
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01  “专利”的三重含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了发行人不得存在以下跟专利相关的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可见,企业在申请IPO时,硬性规定达不到或者有瑕疵容易遭到监管层的问询。在我国,知识产权中有三重意思,比较容易混淆,具体包括:
第一,专利权指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专利权人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第二,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技术。指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
技术。“专利”在这里具体指的是受国家
法律保护的技术或者方案。(所谓专有技术,是享有专有权的技术,这是更大的概念,包括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某些不属于专利和技术秘密的专业技术,只有在某些技术服务合同中才有意义。)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该国内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并需要定时缴纳年费来维持这种国家的保护状态。
第三,具体的物质文件。即专利局颁发的确认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的专利证书或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对“专利”这一概念,生活中人们一般笼统地认为:它是由专利机构依据发明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由这种文件叙述发明的内容,并且产生一种法律状态,即该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得到专利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利用(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等)。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公开”,以“公开”换取“独占”是专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这分别代表了权利与义务的两面。“独占”是指法律授予专利权人在一段时间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公开”是指专利申请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术公之于众,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有关专利信息。
02  证监会审核重点
企业在拟IPO过程中,专利问题的处理往往是很容易被忽略的部分。专利往往涉及企业核心竞争力,因此有关专利的失效、终止或者被侵犯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确定性,并最终可能导致IPO折戟。从反馈意见看,证监会对专利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关注重点:1、技术与已取得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2、公司拥有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来源是否合法、权属是否清晰;
3、专有技术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取得时间、入账金额及确定依据、摊销年限及确定依据;
4、关联方拥有或使用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情况;发行人目前专利的使用情况;
5、非专利技术的保护措施,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原因及合理性;
6、是否存在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
7、是否与其他机构或研发人员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8、有无瑕疵、有无被终止、宣布无效以及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形。
相关反馈意见: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4. 关于专利技术。公司及子公司拥有32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专利技术的形成过程、取得方式,各专利发明人与发行人的关系,是否存在权属纠纷;(2)相关专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否覆盖公司全部产品;(3)是否存在授权许可专利技术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该专利技术对发行人的重要程度,授权是否稳定,是否存在纠纷。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5.4.28
4、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和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披露,该模式下相关专利技术归属的具体安排,相关协议的主要权利义务约定,是否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实际控制人是否已将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专利技术全部投入发行人。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5.5.21
35、请补充披露公司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获取来源,按照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第46
条有关规定,补充披露核心技术与已取得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请保荐机构核查。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5.5.15
2、2001-2006年胡克与李欣、李立、王卫平之间发生多起诉讼,4人曾共同设立发行人前身思维有限,且持等额股权,2008年胡克退出思维有限。(1)请补充披露每起诉讼原被告、诉由、诉求、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补充说明由思维有限而非李欣、李立和王卫平向胡克支付1,800万元补偿款的原因、胡克的基本情况及其在发行人创立及发展过程中的作用。(2)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结合上述纠纷、目前公司专利技术的最初申请人、权利人等情况,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公司拥有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来源是否合法、权属是否清晰。
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5.5.29 20、201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净值为3,827.54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排污权等。(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专有技术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取得时间、入账金额及确定依据、摊销年限及确定依据等;(2)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排污权的具体情况,包括取得时间、入账金额及确定依据、摊销年限及确定依据,补充提供相关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7:26: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3/44239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专利   发行人   是否   专利技术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