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支持技术改造 科技创新及信息化建设奖补办法

郧阳区支持技术改造 科技创新及信息化建设奖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郧阳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财政从2022年起,每年预算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500万元(预算资金如有不足,据实调整预算予以补齐),并按不低于10%比例逐年增加,统筹用于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及信息化建设的奖励和补助。
第三条 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使用主要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重点项目,坚持“扶优扶强、兼顾公平、事后补助、奖补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支持的对象为郧阳区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及在郧阳区境内实施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及信息化建设的非本区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五条  区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编入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部门预算,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和监管工作。
第二章 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奖补
第六条  支持技术改造项目。针对产业引领作用较强、投资额度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的项目,建立“万企万亿技改工程”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库。,对列入重大技改项目库的企业采取以下扶持政策: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新建、技术改造工业项目和智能化改造项目,其当年设备投资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按5%奖补,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符合市级以上技术改造专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推荐申报市级以上专项支持。允许“零增地”技改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在符合现有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投资强度、厂房结构安全、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重点技改项目容积率可提升至2.0以上。对符合城乡规划审批要求、,在原用地范围内的“零增地”技改项目,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市政设施配套基金。
第七条  实施股权及产业基金奖励。对企业引进股权投资或引入产业基金的按当年实际到位金额的4%给予补贴,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时限不超过3年。
第八条  实施技术进步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5G+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和制造业“双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等领域的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专精特新”小巨人及“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及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绿工厂等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第九条  落实首台套设备补贴。在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首次使用省内企业研发的国内首台(套)或替代国外进口的重大装备的,按企业实际购入或建设准备投入资金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省级财政与地方财政各承担50%。生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内装备,且投保期内首次投保的企业,以及已获得保险补偿且连续投保,但补偿未满3年的企业,在装备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可集中申请保险补贴,按保费的50%予以补贴。
第十条  支持“揭榜挂帅”项目。围绕省政府确定的汽车、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电路、光通信、现代化工等16个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针对制约产业链供应链发展的突出瓶颈,鼓励重要装备
设备、关键零部件、材料工艺、新型产品研制开发,攻克解决一批“卡脖子”技术。区级财政对纳入省级揭榜挂帅项目投入的10%予以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  300万元。
第十一条  支持开展技改诊断服务。对智能化改造项目、科学技术创新项目、信息化改造项目等提供免费咨询诊断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加省级、市级、区级组织遴选评比,按照每个项目5000元标准给予奖励,每年奖补资金不超过50万元。
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晋级提能。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对实施技术改造后年营业收入突破 100 亿元、80亿元、50  亿元、30亿元的龙头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 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80万元,其中奖励给所在企业领导班子占比不少于50%。
第三章 科技创新奖补
第十三条  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连续两年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的企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培育经费。对当年获得国家首次认定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当年首次推荐并提交高企申报材料,未获认定的企业,给予3万元申报经费支持。对当年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评价的企业,给予奖励2万元。对通过省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的,每项奖励2万元。
第十四条  引进培育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创新人才及团队。对区本级选派的科技特派员,经考核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每人每年奖补2000元。对当年获评省级、市级“双创战略团队”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5万元、8万元。对当年获评省级、市级科技“双创领军人才”的,一次性分别奖励8万元、4万元。若同一年度同一团队、人才同时获省市荣誉,则就高奖励,不重复合并计奖。对来我区与企业合作开展关键技术开发的“两院”院士及其团队或行业高层次人才,每年给予5万—10万元不等的工作经费补贴,连续补贴3年。
第十五条  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对当年认定的创新创业平台分类分级予以奖补。一是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创新联合体、专业型研究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  、50万元;二是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人才创新平台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三是企业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经验收合格,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是新建的企业博士后创新实验基地、博士后产业基地、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五是对当年被认定授牌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以上奖励当年均不重复计奖。
第十六条  创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基地)。对获得国家、省、市、区认定的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基地),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当年不重复计奖);当年被认定为区级科技创新示范农场(专业合作社)和科技创新示范户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0:13: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3/44200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企业   创新   项目   科技   发展   给予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