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院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实施方案[1]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实施方案
(2017年修订)
各科室:
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5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院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工作,更加充分体现公开、公平、民主、择优原则,提升我院医疗和护理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15〕62号文件进行修订,现将2017年职称晋升实施方案制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逐步建立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导向作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评价,真正做到公平竞争、择优
推荐(聘任),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优秀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不断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职称晋升领导小组,负责晋升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组长:孙世龙赵玉兰
副组长:朱文生周宏建梁伟陈林波
张书明白文杰付云赵宏
(二)成立职称晋升办公室及专业职称晋升评委会
1.职称晋升办公室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测评、量化评分等相关工作。
成员:张煜柴林李俊娥陶兴刘正磊张慧芝陈燕王岩凌跃增田宏茹王玮潘宇
李阳王君旺
办公室设在人事科
2.专业职称晋升评委会成员由院领导及院专家库成员组成,负责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的综合评审工作。
3.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评审工作由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照岗位申报的原则,岗位与申报专业不符合者,
不予以申报。
(二)坚持临床一线优先申报的原则。
(三)坚持多元化评价的原则。采用“百分制”,分别采取民主测评(分为科室测评、中层科护士长测评、院领导测评三部分)、工作业绩量化考评、述职答辩等多种评议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申报人的工作业绩和能力。
(四)坚持违规无效的原则。做到“四公开”,即公开展示个人材料、公开量化分数、公开述职、公示推荐结果,违反规定程序的推荐和聘任视为无效。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的原则
1.博士及填补我院技术空白的引进人才;
2.引进团队主要成员;
3.长期固定在急诊科、ICU、社区及医院外派机构人员;
4.对于上级及医院文件规定需要在职称晋升方面给予优先的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综合评议(百分制)
五、实施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择优推荐”的原则,实行公开、公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办法,认真做好职称晋升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工作布置:传达本年度职称政策及我院职称工作的具体安排事宜,并在院内及OA办公系统中公示。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和材料清单。
(三)资格审核:人事科组织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药务科、纪检监察室等联合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凡不符合晋升条件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公示其申报材料,时间不少于3天。
(四)量化评分(分值40分):由医院职称晋升办公室工作人员依据《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高级职称晋升评分细则》(见附件1)、《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级职称晋升评分细则》(见附件2),对申报人的科研、学术、业绩、荣誉等指标进行量化评分,并将量化分数进行公示,接受全院职工监督。
(五)述职答辩(分值20分):申报人以幻灯形式,就自己任现职期间的思想状况、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个人述职,并现场回答评委的提问,医院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现场打分,结果进行公示。
(六)民主测评(分值40分)
1.科室测评(占30%):由医院职称晋升办公室工作人员组织申报人所在科室全体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
2.中层、科护士长测评(占30%):由医院职称晋升办公室组织全院中层、科护士长对全体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
3.院领导测评(占40%):院领导对申报人的综合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七)医院职称晋升办公室汇总申报人民主测评、量化评分
和述职答辩综合得分情况,按照综合评议名次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报医院职称晋升领导小组审核。
(八)公示:推荐、聘任结果在全院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要求
1.高度重视、严肃纪律。职称晋升是医院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参与人员要认真负责。医院职称晋升办公室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严密组织,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违纪和拉票贿选行为。各级参与评议人员应本着严谨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评议和推荐,在职称晋升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
2.做好职称晋升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职称晋升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要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和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申报人正确对待推荐、聘任结果,做到考评、工作两不误。
3.严格掌握标准,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申报人所提交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在职称晋升过程中,一旦发现申报人有伪造证件、谎报、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违规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以取消申报资格、缓聘或解聘处理。
监督电话:人事科6606(内线)68993606(外线)
监察室6596(内线)68993596(外线)
七、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其他晋升文件与本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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