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0.11.19
∙【字 号】陕人社函[2010]825号
∙【施行日期】2010.1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培训
正文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2010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0]825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劳局,省级有关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处,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大力贯彻第二次全国人才会议精神,根据《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实施方案》(陕人发[1996]54号),2010年度拟选拔“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0名,第二层次人选23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第一层次人选原则上从各设区市或省级有关部门已批准的第二层次人选中择优推荐。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第二层次人选原则上从各设区市或省级有关部门已批准的第三层次人选中择优推荐。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术、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在本专业和学科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应是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推广奖、发明奖及其它省部级奖励的主要获得者(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第一名)。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二、推荐指标和程序
具体推荐指标是:
第一层次不限。
第二层次各设区市30名;杨凌示范区10名;教育厅20名,卫生厅15名,农业厅15名,省级其他有关部门5-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