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轴三螺旋”创新模式助残辅具科技成果转化研究

“一轴三螺旋”创新模式助残辅具科技成果转化研究
作者:苑大超
来源:《科技创业月刊》 2018年第1期
    作者苑 大 超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 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0)
    摘要摘要:助残辅具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由政府、大学、企业和中介机构四大主体相互协作才能共同实现。因此,创新性提出了 “一轴三螺旋”创新模式,并以此为理论基础推动助残辅具科技成果转化。“一轴三螺旋”创新模式,即“中介”这一轴和“大学、政府、企业”3个螺旋主体在科技成果应用于助残辅具的转化过程中发挥各自优势,各有侧重又相互协助与融合,实现科技成果在助残辅具应用方面精准转化。政府:完善政策法律保障体系,营造良好环境;高校:转变科研评价机制,完善科研激励体系;企业:强化主动创新能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介: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丰富中介服务方式。
    关键词关键词:一轴三螺旋;创新模式;助残辅具;科技成果转化
    中图分类号中图分类号:F204;F224
    文献标识码:A
    DOIdoi:10.3969/j.issn.1672�2272.2018.01.006
    基金项目*基金项目: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理工大学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项目“基于三螺旋创新模式的高校残疾人辅助器具科技成果转化研究”(JD17)
    作者简介作者简介:苑大超(1981�),男,武汉理工大学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经济管理与安全。
    收稿日期收稿日期:2017�12�11
    0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材料等科技成果在残疾人辅助器具上的应用,辅助器具技术化、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实现了对残疾人功能的补偿,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提供越来越大的可能。
    据统计,60%~80%的残疾人可以通过辅助器具改善生活质量。然而,目前我国高质量助残辅具的普及率很低,科技成果在辅具上的应用率也不高,以高校专利成果转化为例,高校拥有大量专利成果,截至2015年底,高校持有有效专利共计327 954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73 683件,占总数的53.0%,高校有效发明专利占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总数的18.8%。如何将最新科技成果转化于残疾人急需的辅具产品成为社会普遍关注问题。
    将科技成果更好地应用于助残辅具上,是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重要命题,不仅有利于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也有利于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基于此,本文拟从“一轴三螺旋”创新模式为视角,对科技成果更好地应用于残疾人辅助器具转化模式进行研究。
    1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及原因分析
    1.1政策法律体系不完善
    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等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法律文件,围绕着科学技术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进行规范管理与改革,有力地激发了科技成果应用于助残辅具的转化热情,对于发展助残辅具高新技术企业有很大的积极作用。
    但在助残辅具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不配套、执行难等问题,缺乏权威的科技成果价值认定体系、规范的技术市场交易规则、明确的科技成果交易秩序,在财政、税收、权益分配等方面缺乏明确的法律和政策支撑,严重阻碍了成果转化。
    1.2高校科技成果研究与市场需求错位
    高校助残辅具科技成果的研究是以学校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为导向,高校的评价体系多基于纵向项目、论文、科技奖项等指标,而应用于市场需求的科研成果转化关注不够,很难引导高校科学研究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直接导致了学校科技成果不符合市场需求。即使在横向项目比较多的高校,其横向项目90%以上为技术服务类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率也很低。
    因此,高校评价体系导向致使高校在个人成果奖励没有有效确立对职务发明做出重要贡献的合理激励机制,科研团队个人贡献及分配没有合理的规范措施,阻碍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1.3部分企业缺乏创新动力
    我国部分助残辅具企业技术力量有限,可利用资金不多,人力资源匮乏。部分企业不愿意对尚未成熟、高科技含量的技术成果进行投资,而更加注重投资已经成熟的、风险不大的项目。这类项目一般技术含量不高,但风险小、周期短、投资少,收益快。结果会产生投资引进——技术落后——再投资——再落后的恶性循环。
    可见,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承接主体——助残辅具企业,在技术需求的动力、技术创新的实力与技术吸收能力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导致产业系统对科技成果需求不足,阻碍了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1.4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
    中介机构在助残辅具科技成果转化系统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目前,国内90%以上的中介机构都是由政府主办,其行为特点也类似于政府行政机构,存在着市场意识薄弱、主动服务性不高、竞争意识不强、形式主义严重、机制运行不够畅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强、效率低下等问题,缺乏中介机构应有的竞争意识、市场意识、主动意识,影响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调查显示,一方面,为高校、科研机构提供过技术转移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仅占总数的9.1%,另一方面,对企业提供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中介机构也不到一半。
    2“一轴三螺旋”创新模式基本理论
    “一轴三螺旋”创新模式是在三螺旋理论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在原有理论的大学、政府、企业3种螺旋主体外,增加了“中介机构”这一轴。
    三螺旋理论是由亨利·埃茨科维兹和劳埃特·雷德斯道夫于1995年提出的一种创新理论,指的是大学、产业、政府3方在保持自身特有功能的同时,支持其他主体不断创新,形成互动自反、螺旋递进的相互关系,构建了大学—产业—政府的分析范式。
    在三螺旋理论中,大学作为科技成果创造者与生产者,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带动产业和政府不断进化,从而达到动态平衡以推动区域创新和区域经济发展;政府作为契约关系来源,确保产业与大学机构范畴之间稳定的相互作用与交流;产业作为进行生产的场所,为社会提供金融、物质产品及各种服务。
    三螺旋理论解决了传统“需求牵引”或“技术推动”的线性成果转化问题,很好地阐述了政府、大学和企业在转化过程中的相互融合与促进方式。但忽视了“中介机构”这一重要主体。中介机构以其拥有的知识、技术、人才、信息等资源,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发挥着在大学、政府与产业之间媒介和催化剂作用,是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主体。
    因此,实现助残辅具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这一主体必不可少,基于此,文章提出了“一轴三螺旋”创新模式。
    “一轴三螺旋”创新模式,即“中介机构”这一轴和“大学、政府、企业”3个螺旋主体在科技成果应用于助残辅具的转化过程中发挥各自优势,各有侧重但相互协助与融合,实现科技成果在助残辅具应用的精准转化。具体为:大学作为智力资源源泉,在整个转化链条中,主要发挥科技成果创造功能,引领助残辅具科技成果转化知识链条的创造;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主要发挥着引导、协调与营造良好环境等功能,引领助残辅具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链条的完善;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主要发挥科技成果转化的实现功能,引领助残辅具科技成果产业化链条的实现;中介机构作为成果转化的联结者,主要发挥精准引导与助推功能,引领助残辅具科技成果转化知识链条、政策链条与产业化链条的融合发展。
    3“一轴三螺旋”创新模式助残辅具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构建
    3.1政府:完善政策法律保障体系,营造良好环境
    政府要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为核心,辅之以财政、税收、收益分配、人员政策,在知识产权界定及保护等方面,构建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环境。
    对于助残辅具企业,政府建立一套鼓励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降低其风险顾虑的政策体系。包括设立针对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基金,高端人才引进扶持政策,在3~5年的科技成果孵化期内进行税收减免等配套政策。
    对于高校院所及科研人员,政府建立有效的利益分配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障制度,充分激发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积极性,保障高校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对于中介机构,政府通过政策引导,积极扶持民间中介机构建设,鼓励政府所属中介服务机构积极投入市场,进行市场化运作,构建专业、高效、市场化的科技成果中介服务体系。
    3.2高校:转变科研评价机制,完善科研激励体系
    高校应充分发挥职称评定、岗位晋级等科研评价作用,不仅鼓励科研人员注重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还应注重科技成果转化与实践应用。科研人员应重视科技成果转化;从项目选题与立项的源头重视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相结合;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高校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合理地制定高校与科技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后产生的利益分配机制,更大限度地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处置权力,培育高校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3.3企业:强化主动创新能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技术创新是企业增强竞争力重要方式,是提高产品经济附加值最重要手段。企业应在市场需求引导下,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树立正确的科技创新价值观,将科技创新与企业经济效益相结合,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相结合,通过科技创新提升企业市场风险承担能力。充分发挥制度引导作用,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绩效考核重要标准,健全企业内部激励机制,通过技术入股、股票期权、分红等多种激励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3.4中介: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丰富服务内容和方式
    中介机构作为助残辅具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重要主体,目前是最弱一环。因此,从以下几个方面增强中介服务能力。
    (1)提高中介机构科技成果价值评估、信息咨询、投融资服务等能力,加大力度促进中介机构向专业化、规范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尤其是推动政府主导的中介机构市场化发展。
    (2)加强中介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系统的技术经纪人培养体系,提升技术经纪人专业素质,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3)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技术交易模式,建立更规范的技术市场模式,搭建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信息平台,真正发挥中介机构在政府、企业和大学之间科技成果转化的助推剂和融合剂作用。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0:42: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3/42539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科技成果   转化   辅具   助残   企业   高校   政府   政策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