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食物篇

食物知识产权声明
众所周知,食物是生活必不可缺的“东西”。既然是东西,必然被人类所创造。也就会涉及关于专利的范围。比如食品的的理化参数,食品形状、结构。又或者食品的技术特征,特定的原料、加工步骤、生产条件等。特别声明本产品未向其他公司授权,若涉及侵权,必已发追究。
对于食品的专利,有如下3点
一,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二、地域性
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专有权或独占权。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搞
清楚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很有意义的,这样,我国的单位或个人如果研制出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就不仅仅应及时申请国内专利,而且还应不失时机地在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否则国外的市场就得不到保护。
三、时间性
所谓时间性,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的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专有权.这样,原来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地使用。
对于专利权的期限,各国专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至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至10年,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和10年。
对于专利的维护;
一,未经允许实施专利技术都属于专利侵权。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和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
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其中,《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对于使用专利方法获得的原始产品,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于将上述原始产品进一步加工、处理而获得后续产品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使用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严重侵权者,
二,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
一,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请求专门机关处理和诉讼三种方式维护权益。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二,专利权人为防止合法权益遭受持续损害,可以提供必要担保来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措施。根据《专利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相关行为的措施。”第二款:“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三,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即专利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
四,关于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背书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1:31: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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