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经典范文——专利:利与力(B)

专利:“利”与“力”
“绝不能让我们的天才贫困潦倒”,面对因发明蒸汽机而贫困的瓦特,英国以专利制度来珍视自己的天才和创新精神。正是这个深谙人性的制度设计,人类的创造力才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人类的知识和财富才得以迅速积累。但专利制度进入中国,却屡屡遭遇扭曲和变形,其“利”激发的不是创造而是贪欲,其“力”推动的不是进步而是窘境。
专利在中国的“跑偏”,究其原因,一方面,政府“不给力”,这些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只重视专利申请与审批数量,而忽视了专利质量;在审批过程中,只重视形式审核,而忽视了内容审核;专利申请程序繁琐,费用高昂,在某种程度上打击了人们从事专利研究的热情。另一方面,企业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或把专利视作套取政府优惠政策的工具,或把专利作为谋求个人学术职称的敲门砖,导致垃圾专利大量出现。可以说,专利研究的“力度”还远远不够。因此,要得专利之“利”,就需多方给“力”。
政府要“给力”,发挥主导作用。按照中央要求,各地方政府应在科技创新中发挥主导作用。对专利研究、申请、推广来说,亦是如此。结合合肥的成功经验和韩国、芬兰的做法,政府应当编制本地科技创新和专利研发总体规划,选择新兴战略产业和具有较强市场转化能力的项目,
进行重点扶持,特别是要成立专利创新基金,并提供良好的金融融资平台,解决企业和研发单位的资金难题。还要重视发展本地教育,为专利研发提供更多的人才。
企业要“发力”,发挥主体作用。在专利研发、申请、推广、转化方面,政府负责提供良好的环境,而企业才是真正的主角。因而,企业必须要“给力”,要转变观念、端正态度,摒弃为套取国家优惠政策而进行的所谓的专利开发,要着眼于加强基础专利创新和应用产品专用创新,在加大研发投入、构建开放研发体系、建立全球化研发中心、保护研发创新成果等四个方面下大力气,不断加快专利研发与转化工作,释放专利的红利。
科研院所要“努力”,支持企业和社会的专利创新。由于具有明显的高端人才优势和海外资源优势,科研院所在专利创新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一支不可或缺的专利创新的力量。在推动专利创新过程中,科研院所要积极推动人才交流,吸引海外人才,开展海外项目推广与对接,并积极向企业提供人才支持,形成产学研一体化专利创新的体系。
古人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专利是企业、社会和国家发展的一把利器,要想获得专利的“红利”,就必须要多方“给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为主、科研院所积极参与的产学研一体化专利创新体系,极大地激发人们从事专利创新的热情、显著提高社会从事专业创新的
能力,促使我国专利创新迈上一个新台阶,充分释放专利创新的“红利”,推动经济社会加速发展。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下,大批的创新成果以专利的形式涌现出来。要真正物尽其用,就必须开创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之路,以专利之“红利”,助力科技强国之梦。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9:35: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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