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

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是客体的非物质性。
基本特征:地域性、时间性、专有性
1910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是我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著作财产权的性质:可让与性、继承性、有期限性
著作人身权的性质:不可让与性、永久性
著作权所称的作品是:在文学、文艺、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且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进行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违禁作品、法律法规和官方文件、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计算机的保护条件:原创性、固定性(有存储介质)
软件著作权的归属:谁开发谁享有著作权 
特殊的有:职务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制定开发、非职务开发
作者的概念:创作作品的公民即是作者(但并不是所有作者都是著作权人)
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志,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其作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雇佣作品的权利主体: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是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某些特殊的作者只享有署名权
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按合同,合同未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委托人
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是演绎作品的作者,第三方的人使用演绎作品的,需要征得双重同意
美术作品的权利主体:美术作品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著作权人的转移;美术作品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著作权的人身权:发表权(作者死后五十年内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无继承人的由原
件所有人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保证作品完整权
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广播权、复制权、表演权、展览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
我国著作权的取得由《著作权》规定的是自动取得权利    符合《伯尔尼公约》精神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一样都是死后保护五十年,自然人的作品未发表的且没有表示不发表的,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处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受保护的截止到死后的50年的12月31日
音像制作者的权利: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公开并收取费用
广播组织者是指广播电台、电视台
广播组织者的义务:播放他人未经发表的作品的时候需要征得著作权认的同意,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是要支付报酬;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时候,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除了法律规定的可以不支付报酬的以外,都要支
付相应的报酬;播放电影制品或以类似方法的制作的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录像制作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作品的时候,还需要征得著作权认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组织者的权利:许可他人播放的权利;许可他人将其制作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制品上以及复制音像制品的权利
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规定的可以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求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必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合理使用的适用情况有:个人为了学习、研究、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或评论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了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适当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政府机关在为了执行公务的需要适当的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新闻媒体为了报道时事新闻不可避免的使用了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媒体刊登其他媒体关于政治、宗教、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申明不可刊登的除外;对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将已经发表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发表的;将已经发表的作品译成盲文的
法定许可的种类:报刊的转载;录音制品的制作;播放作品;播放录音制品;教科书编写;课件制作
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将其作品的财产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转让的对象是著作权的财产权
著作权合同:许可使用合同(诺诚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作品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期限、转让金价、违约责任、交付转让金价的日期和方式)
著作权的集体管理:著作权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著作权、邻接权的制度
意义:保护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保护著作权人权利的实现;减少和避免纠纷
1472年威尼斯城邦元老院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优先权原则
专利制度的特征:一是以法律的手段实现对技术实施的垄断
                二是以书面的形式实现对技信息的公开
专利权的归属:自由发明、共同发明、职务发明、委托发明
发明的特征:发明中应当包括创新
            应当是利用自然规律和自然现象
            发明应当是一种技术性方案
            违背自然规律的创造也不是发明
           
发明的概念:是指在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
在我国的专利法上:所谓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性方案
所谓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形状构造的结合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技术性方案
申请实用新型的主体只能是产品,而专利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技术
对于气态、液态、粉末状的、颗粒状的物质和材料,由于没有确定的形状,所以不能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申请的原则:书面申请原则、先申请原则、单一性原则、优先性原则
专利申请文件:发明专利申请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专利申请的提出
授予专利的条件: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
不被授予专利消极条件: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或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违反法律法规获得的或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不能授予发明专利;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授予专利;疾病的诊断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植物或动物的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利用原子核变换方法取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其他不能授予专利的情况
专利法上判断是否新颖的参照系是现有技术
公开的方式:以出版物的方式公开;已使用方法公开;其他的公开方式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起过申请,以及记载于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书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申请前六个月不被公开,但并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况有: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成人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公开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专利权的效力;专利权的效力不是无限的,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是10年
如果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与专利相同的技术,或者已经做好了制造、使用的准备,那么依法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技术
侵权诉讼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如果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的发明专利,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证明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基本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争端解决原则、司法审查原则、知识产权为私权原则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的特征:秘密性、经济性、保密性(商业秘密持有人对其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所采取的合理的保密措施)
商标一般是由文字、图形、声音或者其他组合图案构成的,是能够将不同的经营者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的,并可为视觉所感知的显著标志。
地理标志可以作为商标,但和普通商标的区别在于:含义不同(地理商标标明上商品的产地、商品质量和特品质,商标只能反映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归属不同(前者归该地区内的经营者共同使用)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等级商标和防卫商标(包括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组合、声音等,以及以上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不得注册为商标的标志:官方标记和徽记、通用名称、描述性标志、地名、功能性三维标志
获得显著性的含义:一个缺乏固有显著性的标志通过长期连续使用而产生新的含义,具备识别商品能力时,该标志即被视为具备了显著性。
商标注册的消极条件: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与在先合法权利相冲突
专利的优先权只有在申请后才有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国外第一次提出商标申请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种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的,按照相关规定中国能够承认的,享有优先权。
商标在中国政府举办或承认的展览会上展出商品首次使用的,自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品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即展览优先权。
烟草制品是被强制注册商标的
商标的审查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对于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关主体可以提出异议。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3个月期满之日起算。
注册商标的专有权是指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只能是以核定使用的商品。
未经注册商标的法律地位:对未注册商标有条件的适当保护是这一制度的例外。
保护未注册商标的条件:驰名商标、明知他人在先使用、在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禁止注册和使用、先使用权、其他法律保护
商标的终止:因注销而终止、因撤销而终止(违法使用商标、不使用、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已删除)、因无效而终止
商标用尽:是指商标所有人或本人同意将带有其商标的商产品进入市场后,任何人使用或或销售该产品,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但必须以该商品未发生变化,未经过重新包装为条件)
商标注册无效是指商标不具有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的,依法定程序使其商标所有权归于消灭的制度。
因违反绝对条件无效: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或标志、官方标志、有碍于公共秩序、有不良影响的标志;禁止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内在因素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功能性商标被注册的
因违反相对条件的无效:注册商标损害了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
注册无效的效力具有绝对效力,是具有溯及力的,溯及到商标注册时的原始状态,而商标的撤销是只能溯及到发生缺陷的时候
商标使用的含义是: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9:19: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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