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XX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利与科技论文管理,加强对专利与科技论文的获取、保护和利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科技成果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的要求和流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专利与科技论文管理。
第四条生产管理部为专利申请和论文发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艺技术、节能降耗、生产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专利申请和论文发表的审批和备案,并负责与集团科技发展部对接专利申报及产权维持相关事宜。 第五条机械动力部负责设备、仪表和电气方面专利申请和论文发表的审批和备案。
第六条安全健康环保部负责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专利申请和论文发表的审批和备案。
第七条专利管理
(一)专利申请
1.各单位技术人员对提交的专利申请组织鉴定,经单位领导批准后上报公司专业主管部门审核,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向集团科技发展部申请专利申报。
2.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在申请专利之前进行有关科技评价、评估、评奖、展览等可能会导致发明创造公开丧失新颖性的活动。
(二)专利维持
每项专利在授权维持期间,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备案。
(三)专利放弃
各单位(部门)认为某项专利丧失维持价值,可向公司提出申请放弃,公司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生产管理部方可向集团科技发展部申请办理放弃手续。
第八条论文管理
(一)论文发表前,各单位(部门)技术人员分专业组织评审科技论文、会议论文,保证论文的真实性
、科学性和保密性,确定为非保密或泄密内容,经各单位领导批准后上报公司专业主管部门审核,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公开发表。
(二)论文发表后,论文申报人需携带原件到各单位生产技术科登记(机关各部门到生产管理部登记),各单位生产技术科每季度将登记信息反馈至生产管理部。登记内容如下:
1.论文申报人姓名;
2.论文作者及排名;
3.论文名称及摘要;
4.出版时间;
5.论文刊登期刊或论文集的卷期;
6.注明期刊属于重点核心刊物、核心刊物还是一般刊物。
(三)论文登记清单将作为公司优秀科技论文的遴选库,未履行审批程序的论文不得参加年度优秀科技论文评选。
第九条未经公司审批擅自申请专利、发表科技论文的个人,将严格按照公司《“五型企业”建设“创新驱动型”绩效考评细则》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专利申请审批单
2.论文发表审批单
附件1